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題

有關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所稱集體移民得由民間團體辦理,所稱之民間團體,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有關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所稱集體移民得由民間團體辦理,所稱之民間團體,不包括下列何者? A. 財團法人 B. 社團法人 C. 移民團體 D. 依本法核准設立之移民業務機構

官方答案

  • 答案:B. 社團法人

解析

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本法第53條所稱民間團體,指財團法人、移民團體或移民業務機構。社團法人並未列於該條文,因此所稱民間團體不包括社團法人;A、C、D皆屬法規明定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