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2題

依據老人福利法第33 條第2 項,為協助排除老人租屋障礙,住宅主管機關得獎勵屋主修繕住宅設施,下列何者不是所定住宅設施應符合的原則?

題目

依據老人福利法第33 條第2 項,為協助排除老人租屋障礙,住宅主管機關得獎勵屋主修繕住宅設施,下列何者不是所定住宅設施應符合的原則? A. 需滿足小規模、融入社區及多機能等原則 B. 興辦事業計畫書所載開發興建住宅戶數為2 百戶以下 C. 由社區現有基礎公共設施及生活機能,使老人易獲得交通、文化、教育、醫療、文康、休閒及娛樂等服務,且便於參與社區相關事務 D. 配合老人多元需求,提供適合老人本人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或主要照顧者同住或近鄰居住;設有共用服務空間及公共服務空間,同一棟建築物之同一樓層須有獨立通道

官方答案

  • 答案:D. 配合老人多元需求,提供適合老人本人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或主要照顧者同住或近鄰居住;設有共用服務空間及公共服務空間,同一棟建築物之同一樓層須有獨立通道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