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8題
有關遭遇性騷擾的救濟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遭遇性騷擾的救濟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為人是被害人所屬單位的最高負責人時,向社會局(處)或家防中心提出行政申訴 B. 性騷擾罪為告訴乃論,需於1 年內提出刑事告訴 C. 可具狀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 D. 可申請調解要求行為人賠償被害人受到的身心損害並回復其名譽
官方答案
- 答案:B. 性騷擾罪為告訴乃論,需於1 年內提出刑事告訴
解析
正確答案為 B。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性騷擾罪為告訴乃論,告訴期間為6個月而非1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故選項 B 錯誤。A 正確: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第1項、第14條規定,行為人為機關最高首長時,被害人得向上級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社會局/處)提出行政申訴。C 正確:性騷擾防治法第23條規定被害人得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D 正確:性騷擾防治法第21條規定得申請調解,調解內容得包含賠償身心損害及回復名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