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3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比例?

題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比例? A. 1% B. 2% C. 3% D. 4%

官方答案

  • 答案:A. 1%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定額進用制度,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 67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 1%,且不得少於 1 人;公立機關構則為 34 人以上、不得低於 3%。本題問的是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故比例為 1%,選 A。B、C、D 的 2%、3%、4% 均與規定不符,其中 3% 是公立機關構的標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