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16題

依預算法第88 條規定,除依第54 條辦理及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外,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及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應補辦預算者,分別在多少金額以上應送立法院備查?

題目

依預算法第88 條規定,除依第54 條辦理及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外,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及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應補辦預算者,分別在多少金額以上應送立法院備查? A. 3 億元,1 億元 B. 3 億元,5 千萬元 C. 1 億元,1 億元 D. 1 億元,5 千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1 億元,1 億元

解析

依預算法第88條,附屬單位預算因市場重大變遷或業務實際需要先行辦理者,仍應補辦預算送立法院備查;其中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之補辦預算金額超過3億元、非營業特種基金超過1億元者,應送立法院備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均屬非營業特種基金,故二者門檻相同,均為1億元以上,選C。A、B誤將國發基金套用營業基金之3億元;B、D之5千萬元亦非本條所定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