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8題

中央甲部僅設有4 個業務處,無所屬機關(構),X 年6 月甲部組織法修正通過,於同年7 月新增設1 個業務司,並僅將各司職掌業務重新調整,下列關於甲部新設業務司…

題目

中央甲部僅設有4 個業務處,無所屬機關(構),X 年6 月甲部組織法修正通過,於同年7 月新增設1 個業務司,並僅將各司職掌業務重新調整,下列關於甲部新設業務司之預算編列與執行,何者正確? A. 甲部得依預算法第79 條規定,提出追加預算 B. 甲部得依預算法第70 條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C. 甲部得依預算法第64 條規定,動支第一預備金 D. 甲部得依預算法中有關預算執行之規定,於原定計畫及預算內,繼續執行年度預算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甲部得依預算法中有關預算執行之規定,於原定計畫及預算內,繼續執行年度預算

解析

甲部只是把原有4個業務處的職掌重新劃分,另增設1個業務司,既非新設機關,也沒有新增業務或使原列計畫經費不敷支應,因此沒有請求提出追加預算(預算法第79條)的必要;也不必動支第二預備金(第70條)或第一預備金(第64條)。依預算法有關預算執行之規定,甲部只須在原定計畫及預算額度內繼續執行,並配合組織調整辦理分配預算及相關調整,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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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