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會計 會計法規概要

第18題

依我國決算法規定之政府決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我國決算法規定之政府決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政府之決算,應按其預算分為總決算、單位決算、單位決算之分決算、附屬單位決算、附屬單位決算之分決算等5 種 B. 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免予補編 C. 當年度立法院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 D. 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4 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

官方答案

  • 答案:B. 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決算;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免予補編

解析

決算法明定,政府每一會計年度之歲入、歲出、債務舉借、以前年度歲計賸餘移用及債務償還,均應編入決算;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之收支,應補編入本年度決算,並非免予補編,故 B 錯誤。A 所述五種決算分類、C 之未來承諾授權執行結果應於決算表達、D 之四年未實現得免編列,均符合決算法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