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第26題
政府提供財貨及勞務的實際經濟成本,以下列何者衡量最為適當?
題目
政府提供財貨及勞務的實際經濟成本,以下列何者衡量最為適當? A. 提供財貨及勞務所需之稅收 B. 所須放棄的私部門財貨與勞務 C. 發行與所提供財貨及勞務等額貨幣之鑄幣成本 D. 提供財貨及勞務而造成的通貨膨脹
官方答案
- 答案:B. 所須放棄的私部門財貨與勞務
解析
政府提供財貨與勞務的「實際經濟成本」應以機會成本衡量,亦即為生產該公共財而必須放棄的私部門財貨與勞務(資源由民間移轉至政府使用所犧牲的私人產出)。稅收(A)只是融通方式而非真實資源成本;鑄幣成本(C)與通貨膨脹(D)均非經濟成本的適當衡量。公共經濟學強調,政府支出的實質成本在於被排擠的私人消費與投資,故以 B 最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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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