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要與財政學概要

第33題

現行貨物稅條例對於白水泥或有色水泥每公噸徵收600 元。若將白水泥或有色水泥之稅額調高一倍、改為每公噸徵收1,200 元;在部分均衡分析、不考慮外部性的情形下,…

題目

現行貨物稅條例對於白水泥或有色水泥每公噸徵收600 元。若將白水泥或有色水泥之稅額調高一倍、改為每公噸徵收1,200 元;在部分均衡分析、不考慮外部性的情形下,相較於原稅額,水泥市場之超額負擔將會如何? A. 增加600 元乘以稅後均衡數量 B. 額外增加一倍 C. 額外增加兩倍 D. 額外增加三倍

官方答案

  • 答案:D. 額外增加三倍

解析

在部分均衡、需求線性且邊際成本固定下,從量稅之超額負擔與稅額的平方成正比(EB≈½·t²·需求斜率相關項)。稅額由每公噸600元調為1,200元,即加倍,超額負擔將變為原來的4倍,故「額外增加」3倍。A誤把超額負擔當成稅額乘稅後數量(那是稅收);B、C則低估了平方關係下的倍數效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