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16題
警械使用條例第6 條規定,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本條規定主要體現下列何種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
題目
警械使用條例第6 條規定,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本條規定主要體現下列何種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 A. 比例原則 B.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C. 法律保留原則 D. 刑罰謙抑原則
官方答案
- 答案:A. 比例原則
解析
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規定槍械使用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不逾必要程度,直接體現比例原則(過當禁止原則)之三要件:適合性、必要性、狹義比例性。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指機關遵循自訂基準;法律保留原則指侵害權利須有法律依據;刑罰謙抑原則屬刑法領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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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