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3題

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現行刑法第1 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由反面推論可得出行為時無法律明文規定者不應處罰,即所謂的罪刑法定主義,此為體系解釋方法 B. 民法第1018 條之1 有關夫妻一方自由處分金規定之解釋,應參照其立法時所參酌之瑞士民法規定,此即比較法解釋方法 C. 憲法第20 條規定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此處的人民限於男性國民,此即文義解釋方法 D. 有學者認為過去的民法繼承編中,曾有過相當於傳統中國法中的「立嗣」之規定,此即歷史解釋方法

官方答案

  • 答案:C. 憲法第20 條規定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此處的人民限於男性國民,此即文義解釋方法

解析

C 選項錯誤。憲法第 20 條「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若限於男性,屬「限制解釋」或「目的論解釋」(依兵役法及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解釋),非單純「文義解釋」(文義上「人民」包含男女)。A 正確:刑法第 1 條罪刑法定主義屬體系解釋(反面推論)。B 正確:參照瑞士民法屬比較法解釋。D 正確:考據舊法「立嗣」制度屬歷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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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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