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9題
我國刑法規定之告訴乃論之罪,主要係由何人決定是否提出告訴?
題目
我國刑法規定之告訴乃論之罪,主要係由何人決定是否提出告訴? A. 警察 B. 被害人 C. 檢察官 D. 公設辯護人
官方答案
- 答案:B. 被害人
解析
刑法告訴乃論之罪係指非經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告訴,不得起訴之罪。依刑法第230條、第240條、第298條、第306條、第312條等規定,告訴權屬於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等),為處分權利,由被害人決定是否行使。警察、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均無告訴權,故選項B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