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24題
某民間業者接受警察指揮執行違規車輛拖吊,過程中不慎對車輛造成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某民間業者接受警察指揮執行違規車輛拖吊,過程中不慎對車輛造成損害。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民間業者之法律性質為行政助手 B. 民間業者為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 C. 拖吊為事實行為,與公權力之行使無涉 D. 損害為業者所造成,國家不負賠償責任
官方答案
- 答案:A. 民間業者之法律性質為行政助手
解析
行政助手(行政輔助人)是指受行政機關指揮監督、本身不具獨立公權力地位,僅依機關指示從事輔助性事實行為的私人。拖吊業者接受警察指揮執行違規車輛拖吊,沒有獨立判斷或決定空間,法律性質為行政助手,其行為歸屬於國家;若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車輛所有權,被害人得依國家賠償法向國家請求賠償。受託行使公權力須有法規依據,並以自己名義獨立對外行使公權力,業者不具此地位。拖吊固屬事實行為,但仍屬公權力行政之執行,並非與公權力行使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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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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