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2題
關於戶之區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戶之區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共同事業戶有名稱者,應標明之 B. 生活戶可區分為共同生活戶及單獨生活戶 C. 同一處所有性質不同之戶並存者,應依其性質分別立戶 D. 單獨事業戶係指單獨經營事業之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私場所
官方答案
- 答案:D. 單獨事業戶係指單獨經營事業之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或其他公私場所
解析
戶分生活戶與事業戶;生活戶可分共同生活戶與單獨生活戶,同一處所性質不同之戶應分別立戶,共同事業戶有名稱者應標明。單獨事業戶之定義並非涵蓋所有寺廟、機關、學校等公私場所,故D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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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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