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社會行政 社政法規大意
第35題
依據社會救助法,下列何者不屬於急難救助之範疇?
題目
依據社會救助法,下列何者不屬於急難救助之範疇? A. 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 B. 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鄉者 C. 低收入戶之傷、病患者 D. 死亡而無遺屬及遺產者
官方答案
- 答案:C. 低收入戶之傷、病患者
解析
《社會救助法》的急難救助,是針對家庭突遭變故而生活陷於困境者所提供的即時救助,其事由包括:已申請福利項目或保險給付、尚未核准期間生活陷於困境;流落外地缺乏車資返鄉;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或死亡而無遺屬與遺產;主要生計負擔者失業、失蹤、入營服役或入監服刑等。至於低收入戶之傷、病患者,係屬同法「醫療補助」的範圍,補助其全民健康保險未給付部分及就醫費用,並非急難救助事由,故選 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