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14題
各年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若地價稅採每年徵收一次者,其納稅義務基準日為何?
題目
各年地價稅以納稅義務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若地價稅採每年徵收一次者,其納稅義務基準日為何? A. 2 月28 日 B. 5 月31 日 C. 8 月31 日 D. 9 月22 日
官方答案
- 答案:C. 8 月31 日
解析
依《地價稅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以五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發生之基準日。」此條文於100年1月7日修正公布,將原本的2月28日改為5月31日,再於107年1月17日修正為8月31日(自107年1月1日生效)。目前施行之最新版本(112年5月31日修正公布)維持以每年8月31日為基準日。選項A係舊制(100年以前),選項B係100年至106年間過渡規定,選項D為無關日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