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22題
營業人稅籍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幾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
題目
營業人稅籍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幾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 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官方答案
- 答案:B. 15 日
解析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0條規定,營業人稅籍登記事項有變更,或因合併、轉讓、解散、廢止而消滅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填具申請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登記。此15日期間屬法定不變期間,逾期未辦理者,稽徵機關得依同法相關規定處理。故本題應選15日,即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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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