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9題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每逾幾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題目

依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每逾幾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A. 1 日 B. 2 日 C. 3 日 D. 5 日

官方答案

  • 答案:C. 3 日

解析

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因此本題應選C,A、B、D的1日、2日、5日均與現行條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