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3題

預算法第27 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債務,請問政府係於其預算編列下列何種債務?

題目

預算法第27 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債務,請問政府係於其預算編列下列何種債務? A. 短期債務 B. 長期債務 C. 短期銀行借款 D. 國庫券

官方答案

  • 答案:B. 長期債務

解析

預算法第 27 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長期」債務;短期債務(含國庫券、短期銀行借款)屬現金管理工具,不在此限制範圍。故政府於預算編列長期債務(選項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