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9題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何人加編差額解釋表?

題目

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何人加編差額解釋表? A. 會計人員 B. 出納人員 C. 業務人員 D. 機關自行決定

官方答案

  • 答案:A. 會計人員

解析

會計法明定,非政府機關代理政府事務者,其報告與會計人員之報告發生差額時,應由會計人員加編差額解釋表。這是因為會計人員掌理該機關會計事務,負有帳務記錄與勾稽之責,必須就雙方報告的差異逐項說明調節;出納人員、業務人員僅提供原始資料,不負責編製報表,也非由機關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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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