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學大意
第19題
當甲公司投資乙公司之普通股並持有乙公司30%之股權,則甲公司對該投資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當甲公司投資乙公司之普通股並持有乙公司30%之股權,則甲公司對該投資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使用權益法 B. 應使用公允價值法,除非可以明確證明對乙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 C. 應使用權益法,除非可以明確證明對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力 D. 應使用公允價值法
官方答案
- 答案:C. 應使用權益法,除非可以明確證明對乙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力
解析
依 IAS 28/IFRS 10,持股 20% 以上通常推定具有重大影響力,應採權益法;除非能明確證明不具重大影響力,始得改用公允價值法。持股 30% 屬推定具重大影響,故原則採權益法,除非證明不具影響力。選項 C 表述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