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22題

依審計法之規定,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理?

題目

依審計法之規定,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各機關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理? A. 摘要公告,並將負責人員姓名通知銓敘機關 B. 查詢之,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 C. 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 D. 移送法院辦理

官方答案

  • 答案:B. 查詢之,各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

解析

審計法規定,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通知處分之案件,如有延壓或處分不當情事,審計機關應查詢之,各該機關應為負責之答復,以釐清責任並促使機關改正。故選 B。A 之摘要公告並通知銓敘機關、C 之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長官處分、D 之移送法院辦理,均非針對此種情形所定之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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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