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50題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逕行決定案件之聲請覆議或審核通知之聲復,得申請展期,以幾次為限?
題目
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逕行決定案件之聲請覆議或審核通知之聲復,得申請展期,以幾次為限? A. 1 B. 2 C. 3 D. 4
官方答案
- 答案:A. 1
解析
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逕行決定案件之聲請覆議,或對審核通知所為之聲復,均訂有一定期間;如因事實上需要無法如期辦理,得敘明理由申請展期。惟為免案件拖延、影響審計時效,展期以一次為限,不得反覆申請延長。故本題所問的次數為 1 次,應選 A;B、C、D 均非法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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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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