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9題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須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方得為之 B. 緊急命令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之效力 C. 緊急命令授權為補充規定者,應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 D. 立法院不得制定相關因應措施之法律以取代緊急命令
官方答案
- 答案:D. 立法院不得制定相關因應措施之法律以取代緊急命令
解析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決議發布緊急命令,並於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緊急命令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之效力。立法院仍得制定相關因應法律,取代緊急命令之全部或一部,故D稱立法院不得制定,顯有錯誤。C符合釋字第543號關於授權補充規定應先完成追認程序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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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