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0題

司法院釋字第419 號解釋在判斷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之爭議時,並未適用下列何種標準?

題目

司法院釋字第419 號解釋在判斷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之爭議時,並未適用下列何種標準? A. 權力分立原則 B. 信賴保護原則 C. 職務性質相容性 D. 憲法明文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B. 信賴保護原則

解析

釋字第419號處理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審查軸線有三:一是憲法有無明文禁止兼任;二是權力分立原則下,副總統為總統備位、行政院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兩職權責是否衝突;三是職務性質是否相容,有無角色混淆或監督失靈之虞。信賴保護原則處理的是人民對法規範、行政處分或行政慣例之正當合理信賴如何保障,屬人民與國家間之信賴關係,與機關間職務得否兼任之權限配置爭議無涉,故未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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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