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9題

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的規定,公務員因離職所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可以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題目

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的規定,公務員因離職所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可以超過新臺幣多少元? A. 2,000 元 B. 3,000 元 C. 4,000 元 D. 5,000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B. 3,000 元

解析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以「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作為收受餽贈的門檻,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3,000元的財物。公務員因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退休、辭職、離職,或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傷病、死亡而受贈財物,只要市價未逾此標準即可收受,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的受贈財物仍以新臺幣10,000元為限。故本題上限為3,000元,選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