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7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A. 拆除違章建築 B. 興建道路 C. 公告某市立公園開放供民眾使用 D. 依集會遊行法,對不服解散命令之遊行者強制驅離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公告某市立公園開放供民眾使用
解析
行政事實行為指行政機關所為不直接發生法律效果,而僅產生事實上效果之行為。A拆除違章建築、B興建道路均為行政機關從事物理性、事實性之作為,不直接創設人民權義,屬行政事實行為;D依集會遊行法對不服解散命令者強制驅離,乃實現公權力之執行行為,亦屬事實行為。C選項,公告某市立公園開放供民眾使用,係行政機關就公物之利用所為、具有法效性之行政行為(設定公眾使用公園之法律地位),非純粹事實行為,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本題問「非屬」者,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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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