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題
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構成要件之涵攝,除有明顯瑕疵外,行政法院應予尊重之情形,為下列何者?
題目
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構成要件之涵攝,除有明顯瑕疵外,行政法院應予尊重之情形,為下列何者? A. 裁量收縮至零 B. 裁量瑕疵 C. 判斷餘地 D. 計畫裁量
官方答案
- 答案:C. 判斷餘地
解析
行政機關將具體事實涵攝於法律構成要件,原則上應受行政法院全面審查;但對於不確定法律概念之判斷,若涉及高度專業性、經驗性、屬人性或風險評估,學說與實務承認行政機關有「判斷餘地」,法院僅審查有無判斷瑕疵,如事實認定錯誤、程序違法、判斷濫用等。裁量是法律效果之選擇,裁量瑕疵、裁量收縮至零及計畫裁量均屬裁量問題,並非構成要件涵攝之判斷餘地,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