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2題

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交通裁決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交通裁決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對於交通裁決書表示不服,應逕行提起行政訴訟,依法不須經訴願程序 B. 交通裁決事件的訴訟類型僅有撤銷訴訟及一般給付之訴 C. 交通裁決事件由獨任法官審理,其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D. 交通裁決事件徵收裁判費用,惟金額較簡易訴訟程序低

官方答案

  • 答案:B. 交通裁決事件的訴訟類型僅有撤銷訴訟及一般給付之訴

解析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類型除撤銷訴訟、一般給付訴訟外,尚包括確認訴訟(如確認裁決無效或不存在)及課予義務訴訟(怠為執行),故 B 錯誤。A 正確:交通裁決屬行政處分,依行政訴訟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免經訴願逕行提起行政訴訟。C 正確:依交通事件行政訴訟審理規則第 3 條由獨任法官審理,第 10 條得不經言詞辯論。D 正確:裁判費依行政訴訟法第 134 條之 1 為簡易訴訟程序裁判費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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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