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50題

下列造成人民權益受損之情形,何者不適用國家賠償法?

題目

下列造成人民權益受損之情形,何者不適用國家賠償法? A. 環境保護局清潔隊清運垃圾時與民眾發生車禍 B. 電力公司設置之輸電塔傾倒壓毀農作物 C. 受監理機關委託檢驗汽車之車廠在檢驗時損毀民眾車輛 D. 臺鐵火車站月台座椅朽壞使旅客跌落受傷

官方答案

  • 答案:B. 電力公司設置之輸電塔傾倒壓毀農作物

解析

國家賠償責任以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或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為要件。台電公司之輸電塔屬該公司所有之設施,非公有公共設施,其傾倒壓毀農作物亦非公務員行使公權力所致,應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不適用國家賠償法,B正確。A清潔隊清運垃圾屬公權力措施;C車廠受監理機關委託檢驗汽車,屬受託行使公權力,依國家賠償法第4條視同委託機關之行為;D車站月台座椅屬公有公共設施,均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