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8題
某法規授權主管機關針對違反行政義務者,處以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逕行執行。前述通知限期改善應屬何種行政行為?
題目
某法規授權主管機關針對違反行政義務者,處以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逕行執行。前述通知限期改善應屬何種行政行為? A. 行政執行的告戒程序 B. 行政指導 C. 行政罰法中所稱之其他種類行政罰 D. 行政機關就行政契約之履行給予相對人之協助
官方答案
- 答案:A. 行政執行的告戒程序
解析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者,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時,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該書面並應載明不依限履行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此即「告戒」,屬行政執行之間接強制前置程序。其目的在促使義務人自行履行,本身不具裁罰效果,故非行政罰法所稱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亦非行政指導或行政契約履行之協助,應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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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