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5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有關憲法第11 條保障人民之表意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有關憲法第11 條保障人民之表意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保障人民有積極表意之自由,亦有消極不表意之自由 B. 其保障之內容係主觀意見之表達,無涉客觀事實陳述之表意 C. 不標示特定商品資訊係屬對不表意自由之限制 D. 以判決命加害人強制道歉,以回復他人名譽,侵害加害人之不表意自由
官方答案
- 答案:B. 其保障之內容係主觀意見之表達,無涉客觀事實陳述之表意
解析
憲法第11條保障的表意自由,兼及積極表意與消極不表意(緘默)之自由,A 正確。保障對象除主觀意見的表達外,也包括客觀事實的陳述,例如釋字第577號即明白揭示言論自由涵蓋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故 B 稱「無涉客觀事實陳述」有誤。要求業者標示或不得標示特定商品資訊,是對不表意自由的限制,C 正確;以判決命加害人強制道歉,依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2號,侵害其不表意自由,D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