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10題
有關機關間權限委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機關間權限委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委託係指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之一部分移轉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 B. 行政機關應有法規依據,始得為權限委託 C. 行政機關應將委託事項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D. 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受託機關之行政處分
官方答案
- 答案:D. 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受託機關之行政處分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15條,機關間「權限委託」指行政機關依法規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執行(A正確);且須有法規依據始得為之(B正確),並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C正確)。關鍵在第15條第3項:受託機關原則上應「以委託機關名義」為行政處分,處分效力歸屬於委託機關;僅例外於依事務性質得以受託機關名義為之者,才不在此限。D謂「視為受託機關之行政處分」,與原則規定相反,故為錯誤。考生應區分「委任」(第14條,委由所屬下級機關,受委任機關以自己名義為之)與「委託」(第15條,委由不相隸屬機關,原則以委託機關名義為之)之效力歸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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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