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8題

下列何者非屬正當行政程序之內涵?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正當行政程序之內涵? A. 公務員負有法定之迴避義務 B. 行政機關應依法提供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閱覽卷宗 C. 所有之行政決定均應讓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D. 行政處分之作成原則上應附具理由

官方答案

  • 答案:C. 所有之行政決定均應讓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解析

正當行政程序包含公務員迴避義務(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33條)、卷宗閱覽(第46條)及處分附理由(第96條)等,A、B、D 均屬之。C 則過度絕對:依第102條,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原則上應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但第103條另列例外,例如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處分、情況急迫、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限制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等,得不給予陳述意見。故「所有行政決定均應」之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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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