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3題
公務人員因1 年內累積曠職達10 日,遭其服務機關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該免職行為屬於下列何種性質?
題目
公務人員因1 年內累積曠職達10 日,遭其服務機關一次記二大過予以免職,該免職行為屬於下列何種性質? A. 下命處分 B. 形成處分 C. 確認處分 D. 內部管理措施
官方答案
- 答案:B. 形成處分
解析
公務人員免職處分係行政機關單方作成、直接消滅公務人員任用關係之行政處分,屬「形成處分」(Gestaltungsakt),一經合法送達生效即變動當事人法律地位,無須另行執行,故B正確。其非下命處分(非命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A錯);亦非確認處分(非單純確認既存地位,C錯)。雖免職為機關內部人事措施,但依釋字第243號意旨,對公務人員之免職處分具外部法律效果,屬行政處分而非單純內部管理措施(D錯)。題問性質,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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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