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3題
關於行政執行聲明異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行政執行聲明異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承租公有零售市場之攤商因積欠攤位租金,被移送強制執行,不得依行政執行法第9 條聲明異議 B. 依行政法院實務見解,行政執行法第9 條規定之聲明異議程序,相當於訴願程序 C. 義務人、利害關係人得聲明異議之事由,限於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D.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認有侵害權益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後,向主管機關聲明異議
官方答案
- 答案:D.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認有侵害權益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後,向主管機關聲明異議
解析
本題考核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之期間。A正確: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1項但書,租金債權移送強制執行屬「依其他法律規定移送強制執行」者,不適用聲明異議。B正確:司法院釋字第614號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認聲明異議具訴願性質,屬救濟程序。C正確:第9條第1項明定異議事由限於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D錯誤:聲明異議應於執行程序進行中為之(第9條第2項:「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執行程序終結後不得聲明異議,應循其他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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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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