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1題
關於訴願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訴願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2 個月內為之 B. 訴願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延長以兩次為限,最長不得逾1 個月 C.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 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裁判駁回之
官方答案
- 答案:C.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解析
依訴願法第90條,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故C正確。A、B均誤:依第85條,訴願決定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3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逾2個月。D誤: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駁回,「裁判」是法院用語,訴願機關不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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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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