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2題
依據國民年金法,被保險人死亡者、符合第29 條規定而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者,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
題目
依據國民年金法,被保險人死亡者、符合第29 條規定而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者,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其遺屬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關於遺屬年金給付條件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子女,未成年。但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6 個月以上 B. 配偶應年滿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 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基本工資 C. 父母及祖父母應年滿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基本工資 D. 孫子女,應受被保險人扶養,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基本工資
官方答案
- 答案:B. 配偶應年滿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 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給付時之基本工資
解析
國民年金法第40條就配偶請領遺屬年金所定的條件,以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為原則,另外設有無工作收入等例外情形;條文並未把「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列為配偶的一般要件。B選項自行增加此一收入限制,所以錯誤。A、C、D分別符合子女、父母與祖父母、孫子女的條件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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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