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6題
因家庭暴力受害而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者,如果無力負擔訴訟費用,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得申請法律訴訟補助。請問該補助標準最高金額為下列何者?
題目
因家庭暴力受害而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者,如果無力負擔訴訟費用,依據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得申請法律訴訟補助。請問該補助標準最高金額為下列何者? A. 新臺幣3 萬元為限 B. 新臺幣4 萬元為限 C. 新臺幣5 萬元為限 D. 新臺幣6 萬元為限
官方答案
- 答案:C. 新臺幣5 萬元為限
解析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將法律訴訟補助列為扶助項目之一;因家庭暴力受害且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無力負擔訴訟費用者,可申請律師費等訴訟費用補助,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5萬元。此設計在於避免經濟弱勢的被害人因無力支付訴訟費用而放棄司法救濟,使其得以透過訴訟維護人身安全與權益。A的3萬元、B的4萬元、D的6萬元都不是本條例所定的上限,只有C的5萬元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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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