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普通考試 財經廉政 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第46題

下列那項不是對資本增益(capital gain)給予租稅優惠的主要原因?

題目

下列那項不是對資本增益(capital gain)給予租稅優惠的主要原因? A. 為風險性投資報酬提供租稅誘因,以鼓勵投資、刺激經濟成長 B. 避免增益累積多年實現時,適用所得稅累進稅率帶來的集遽效果(bunching effect) C. 基於受益原則,自政府服務中得益較少的所得類型應給予租稅優惠 D. 避免閉鎖效果(lock-in effect)使資產持有人不願意出售資產,扭曲資產合理配置

官方答案

  • 答案:C. 基於受益原則,自政府服務中得益較少的所得類型應給予租稅優惠

解析

對資本增益給予租稅優惠的主要理由有三:鼓勵風險性投資以刺激經濟成長(A);避免多年增益一次實現時因累進稅率產生集遽效果(bunching effect)(B);減輕閉鎖效果(lock-in effect),避免投資人為遞延納稅而不願出售資產,扭曲資產配置(D)。受益原則強調依自政府服務受益多寡負擔稅負,與資本增益優惠並無關連,且資本增益所得者未必是受益較少者,故 C 不是主要理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