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普通考試 環境工程 廢棄物處理工程概要
第4題
廢鋰電池含有鋰、鈷、鎳等具回收價值之金屬,為重要之都市礦產。試 以廢鋰電池為例,說明其資源化處理流程及再利用途徑,並探討其對循 環經濟與環境保護之效益。(25…
題目
廢鋰電池含有鋰、鈷、鎳等具回收價值之金屬,為重要之都市礦產。試 以廢鋰電池為例,說明其資源化處理流程及再利用途徑,並探討其對循 環經濟與環境保護之效益。(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廢鋰電池以鋰離子電池(lithium-ion battery, LIB)為主,含鈷、鎳、錳、鋰、銅、鋁及石墨等有價材料,正極材料如NCM、LCO、LFP,電解液則含鋰鹽與有機溶劑。其具高能量密度與易燃性,若混入一般垃圾可能短路、起火或釋放氟化氫及重金屬,故屬應妥善收集之特殊廢棄物,也被視為都市礦產(urban mining)。
- 二、資源化流程通常包括收集分類、放電與失活、拆解、破碎篩分及分選。先依電池種類與狀態分類,放電或低溫處理降低殘餘電量,再於惰性氣氛或防爆設備中拆解、破碎,以磁選、渦電流、比重及篩分分離鐵、銅、鋁與電極粉料;電解液須以冷凝、吸附或洗氣收集,避免燃燒與污染。前處理之安全與密閉負壓為整廠關鍵。
- 三、後端回收途徑有火法冶金、濕法冶金及直接再生。火法冶金將電極料熔煉成鈷鎳合金或冰銅,流程耐雜但能耗與排氣控制要求高;濕法冶金以酸鹼浸漬、溶劑萃取、離子交換及沉澱,分離鋰、鈷、鎳、錳,可製成電池級鹽類;直接再生則經分離、補鋰與燒結,回復正極材料結構,具節能減碳潛力,但對進料純度與一致性要求較高。
- 四、再利用途徑包括再生正極材料(如NCM、LCO、LFP)、電池級硫酸鎳、硫酸鈷、碳酸鋰、金屬銅鋁及石墨等。再生材料可回饋電池製造,形成閉回路;純度較低者可用於不鏽鋼、合金、顏料或建材。電解液與隔離膜則須妥善處理或能源回收。為確保再利用,應建立黑粉(black mass)成分檢驗、批次追溯與材料性能驗證,避免污染物進入新產品。
- 五、循環經濟效益在於以都市採礦替代部分原生礦產,降低採礦破壞、能源消耗與碳排放,並提升鋰、鈷、鎳等關鍵原料之供應韌性;環境保護上可減少重金屬、電解液及氟化物進入土壤與水體,並降低火災風險。惟回收過程仍有酸鹼廢液、廢氣、粉塵與殘渣,須以污染防治、能資源效率及綠色設計配套,並避免不當拆解造成二次污染。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