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普通考試 資訊處理 計算機概要
第28題
有關程式語言多型(polymorphism)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程式語言多型(polymorphism)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在Java 中,可以用繼承(Inheritance)方式來實現多型;但不能用介面(Interface)方式來實現多型 B. 在Java 中,可以用介面方式來實現多型;但不能用繼承方式來實現多型 C. 在Java 中,繼承方式和介面方式兩者都可以實現多型 D. 在Java 中,不論用繼承方式或介面方式都不能實現多型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在Java 中,繼承方式和介面方式兩者都可以實現多型
解析
多型指同一介面或方法呼叫可依實際物件型別而有不同行為。Java 中可透過繼承達成:子類別覆寫(override)父類別方法,以父類別型別的參考變數指向子類別物件,執行時依實際物件動態繫結(dynamic binding)呼叫對應版本。也可透過介面達成:不同類別實作同一介面並各自提供實作內容,再以介面型別統一呼叫。因此繼承與介面兩種方式都能實現多型,A、B 主張其中一種不可行,D 主張兩者皆不可行,均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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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