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術科
第1題
第一題題目:80 人事業單位在職勞工健康照護應執行事項。
題目
第一題題目:80 人事業單位在職勞工健康照護應執行事項。
參考解答
- 80 人事業單位應協助雇主辦理一般健康檢查、特殊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分級、健康指導、異常追蹤、職業病預防、急救與緊急醫療安排。
- 應建立健康服務紀錄,會同醫護、職安衛、人資及作業主管辦理職場健康風險評估、工作適性安排、母性健康保護、過勞及人因危害預防。
- 若未達配置專任醫護人員規模,仍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以特約或委託方式取得必要健康服務,並保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