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術科
第3題
第三題題目:請回答下列有關粉塵之問題: (一) 何謂可呼吸性(respirable)粉塵、可吸入性(inhalable)粉塵、胸腔性(thoracic) 粉塵?…
題目
第三題題目:請回答下列有關粉塵之問題: (一) 何謂可呼吸性(respirable)粉塵、可吸入性(inhalable)粉塵、胸腔性(thoracic) 粉塵?(6 分) (二) 在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中,上述3 種粉塵係指可透過何裝置所測得 之粒徑者?(2 分) (三) 何謂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所稱之厭惡性粉塵?(2 分) 其作業環境 監測紀錄依法應至少保存多久?(1 分) (四) 依粉塵危害預防標準之規定,雇主使勞工戴用輸氣管面罩之連續作業時間, 每次不得超過多久?(1 分) (五) 除使用火焰切斷、修飾之作業外,從事金屬或削除毛邊或切斷金屬之作業, 是否可稱為粉塵作業?(1 分) (六) 雇主使勞工從事粉塵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其特殊體格(健康)檢查紀錄 應至少保存多久?(1 分) (七) 雇主應將其定期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依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請說明 其第二、三及四級管理措施內容。(6 分) 22100 職業衛生管理甲 第4 頁/共5 頁 (術科)
參考解答
-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可包括粉塵、鉛、四烷基鉛、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噪音、高溫、游離輻射及異常氣壓等作業。
- 健康管理分級:第二級通常為有異常但與工作相關性未明或須追蹤;第三級為異常且可能與工作相關,需醫師評估與追蹤;第四級為異常且與工作相關或需治療、調離或限制暴露。
- 第二級以上應由醫師綜合判定、告知勞工、實施健康指導與追蹤,必要時改善作業環境、調整工作、縮短暴露、配戴防護具或轉介治療。
- 雇主應保存健康檢查及管理資料,並將群聚異常與監測資料連結檢討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