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
木製模板中材料之損傷率最高為: 1. 撐角材 2. 襯板 3. 斜撐材 4. 柳安材。
答案:(2) 襯板
解析:木製模板中,襯板直接鋪在混凝土表面,承受混凝土重量、側壓、澆置沖刷及拆模敲擊,且需反覆釘拆,板面容易磨損、翹曲、開裂或釘孔擴大,所以損傷率最高。撐角材與斜撐材屬支承構件,不直接接觸混凝土,損傷相對較低;柳安材是木材種類,不是模板構件名稱,不能用來比較損傷率。
民國95年 第3梯次 01900 模板甲級 學科歷屆試題與答案,共 50 題可線上瀏覽,適合查詢考古題、題庫與解答。
木製模板中材料之損傷率最高為: 1. 撐角材 2. 襯板 3. 斜撐材 4. 柳安材。
答案:(2) 襯板
解析:木製模板中,襯板直接鋪在混凝土表面,承受混凝土重量、側壓、澆置沖刷及拆模敲擊,且需反覆釘拆,板面容易磨損、翹曲、開裂或釘孔擴大,所以損傷率最高。撐角材與斜撐材屬支承構件,不直接接觸混凝土,損傷相對較低;柳安材是木材種類,不是模板構件名稱,不能用來比較損傷率。
下列有關模板表面處理的敘述,何者為錯誤? 1. 塗料須為規範許可的油料或防水物 2. 應在鋼筋排置完成後才可塗敷塗料 3. 模板面不得留下塊狀的過量塗料 4. 選用的塗料不得污染拆模後混凝土表面。
答案:(2) 應在鋼筋排置完成後才可塗敷塗料
解析:模板表面塗料(脫模劑)應在鋼筋排置**前**塗敷完成。若待鋼筋綁紮完成後再噴塗,極易造成鋼筋表面沾染油脂,嚴重影響鋼筋與混凝土之黏結力,屬重大施工缺失。選項1、3、4均為正確作法:塗料須符合規範、不得殘留塊狀過量塗料、且不得污染混凝土表面。
單腳基礎若僅計算基腳側面之模板數量,基腳尺寸為長250 c m ,寬200 c m ,厚50cm,則每 座基礎模板數量為 1. 2 . 25 m 2. 2 . 5 m 3. 4 . 5 m 4. 5 m 。
答案:(3) 4 . 5 m
解析:單腳基礎僅計算基腳「側面」模板,不含底面與頂面,公式為:側模面積=四周周長×基腳厚度。周長=2×(2.5+2.0)=9 m,厚度 50 cm=0.5 m,代入得 9×0.5=4.5 m²,故每座為 4.5 m。選項 2.25 m 僅約為 4.5 m 的一半,明顯偏小;5 m 則大於計算所得之 4.5 m²,兩者數值均不符。
勞工安全衛生法之目的主要在於保障勞工 1. 個人財產 2. 賺錢 3. 勞資和諧 4. 安全與健康。
答案:(4) 安全與健康
解析: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條立法目的明文:「為確保勞工工作安全及健康,建立自動檢查機制,爰制定本法。」核心保護法益為勞工之「安全與健康」,非個人財產、薪資或勞資關係和諧(雖為衍生效益)。
吊掛作業之吊掛鋼索夾角最大應以 1. 30 2. 45 3. 60 4. 75 度為限。
答案:(3) 60
解析:吊掛時兩條鋼索間的夾角越大,索股分力越不利:每索張力約為 W/(2cos(θ/2)),夾角 60 度時約為 0.577W,尚在容許範圍;夾角再放大,索力急遽上升,且吊耳易受水平分力推擠而滑脫,故規範以 60 度為上限。30 度、45 度雖更安全,但並非「最大限值」;75 度已超過容許範圍,不可採用。
柱模的束材間距由上而下何者正確 1. 等間距 2. 愈來愈大 3. 愈來愈小 4. 不需束材。
答案:(3) 愈來愈小
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每層之居室樓地板面積小於200 平方公尺之住宅,其級深應為21 公分以上,其級高應為幾公分以下 1. 14 公分 2. 16 公分 3. 18 公分 4. 20 公分。
答案:(4) 20 公分
解析:依《建築技術規則》樓梯設置規定,每層居室樓地板面積小於 200 平方公尺之住宅,樓梯級高應在 20 公分以下、級深應在 21 公分以上,兩者須同時滿足,以維持 2R+T 約 61~64 公分的步行韻律。故級高上限為 20 公分。14、16、18 公分雖更平緩、行走更省力,但均非本條所定之上限值。
施工架拆除遇強風來襲時,導致施工架傾斜,其防止對策不包括 1. 製作拆除規範,並知會相關人員 2. 設定在安全風速下,方可作業 3. 依拆架工序作業 4. 拆架時為求快速,壁栓可一次拔除。
答案:(4) 拆架時為求快速,壁栓可一次拔除
解析:施工架拆除遇強風傾斜,防止對策應包含製作拆除規範並知會相關人員、於安全風速下作業、依拆架工序分層拆除等。選項4「拆架時為求快速,壁栓可一次拔除」是錯誤且危險的做法。壁栓(牆壁固定螺栓)是施工架與建物本體的水平連結構件,承受風力與傾覆力矩,必須由上而下配合拆架進度分層拆除,絕不可一次全部拔除,否則會立即喪失側向支撐而傾倒。故選項4不屬於防止對策,反而是災害成因,其他三項均為正確的安全管理與工法。
受雇者在職務上研究或開發的營業秘密歸何人所有? 1. 受雇者 2. 雇用者 3. 政府 4. 全體國民。
答案:(2) 雇用者
解析:依營業秘密法規定,受雇者於職務上研究或開發的營業秘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歸雇用人所有。因受雇者係利用雇用人的資源、設備與職務上資訊完成研發,成果歸屬於雇用人,才能保障企業投資並鼓勵持續研發;當事人也可以契約另行約定歸屬。因此本題答案為雇用者,而非受雇者、政府或全體國民。
使用合板模板,厚度至少應在 1. 6 2. 9 3. 12 4. 15 公厘以上較為安全,並且要經防水處理。
答案:(4) 15 公厘以上較為安全,並且要經防水處理
一般牆剖面圖最常用的比例尺是: 1. 1 / 10 2. 1 / 30 3. 1 / 50 4. 1 / 100 。
答案:(2) 1 / 30
以下何者最需要工程實作經驗和工料分析之背景? 1. 工程契約 2. 估價 3. 施工規範 4. 繪圖。
答案:(2) 估價
解析:估價須先擬定施工方法與順序,再依工率推估人工、材料損耗、機具台班與市場單價,逐項分析工料並判斷合理利潤,因此最需要工程實作經驗與工料分析背景。工程契約重在權利義務與條款解讀,施工規範重在材料品質與施工要求之遵循,繪圖重在圖學表達與尺寸標註,三者對現場工料數據的依賴相對較低。
建築工程中「鷹架」工作項目,常用的計價單位為何? 1. 噸 2. 公尺 3. 平方公尺 4. 立方公尺。
答案:(3) 平方公尺
解析:鷹架屬假設工程,習慣依搭設立面面積計價,單位為平方公尺,即以搭設長度乘以搭設高度計算,並依高度級距、室內外別調整單價。噸用於鋼筋、型鋼等以重量計價者;公尺用於長度類項目,如扶手、管線;立方公尺則用於混凝土等體積計價項目,故本題應選平方公尺。
普通模板每1 M 之單價分析,下列何者佔單價之大部分 1. 組立 2. 折舊 3. 拆除 4. 清理運費。
答案:(1) 組立
解析:模板單價由材料(模板、角材、五金)、組立、拆除、清理運費及折舊分攤等項目組成。普通模板每 1 M² 中,以「組立」所占比例最大,因為組立包含放樣、裁切、釘組、支撐固定與尺寸校正,需大量木工技術工時,人工費通常占單價一半以上。相較之下,折舊屬材料重複使用後的分攤成本,拆除與清理運費則屬收尾性支出,占比明顯較小,故選組立。
跨距很長之大樑架設樑底板時 1. 中央應比兩端略高 2. 中央比兩端略低 3. 中央與兩端同高 4. 左高右低。
答案:(1) 中央應比兩端略高
解析:長跨距大樑在澆置混凝土時,會因自重與濕混凝土載重產生向下撓度,若底板一開始就做成水平,拆模後樑底中央會下垂。因此架設樑底板時須預留拱度(預拱),讓中央比兩端略高,待載重產生變形後,樑底恰好接近設計水平。跨距越長,預拱量越大;同高或中央略低都會使完成面下凹,左高右低則造成兩端高程不對稱。
政府採購法公告後,於民國 1. 86 年 2. 87 年 3. 88 年 4. 89 年 5 月27 日實施。
答案:(3) 88 年
解析:政府採購法於民國87年5月27日經總統令公布,並明定自民國88年5月27日起正式施行(實施)。題目問「公告後,於民國__年5月27日實施」,所指即為施行(實施)之年分,故為民國88年。公布與施行為不同階段:公布在87年,實施在88年,二者不可混淆,因此本題應選88年。
契約之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者, 1. 仍具拘束力 2. 仍具部分拘束力 3. 即失其拘束力 4. 依實際情況而定。
答案:(3) 即失其拘束力
解析:依民法第158條規定,要約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其期限內為承諾,要約即失其拘束力。也就是說,承諾期限屆滿而未獲承諾,要約人不再受該要約拘束,日後相對人再為承諾也不能成立契約。此與未定承諾期限之要約須依民法第157條於相當期間內承諾不同。故本題並非仍具拘束力、部分拘束力或依實際情況認定,而是期限一過即失拘束力。
模板於再使用前,須將板面上混凝土渣及泥沙確實鏟除並沖洗乾淨,後再塗以 1. 脫模劑 2. 滑潤劑 3. 重機油 4. 白蟻油。
答案:(1) 脫模劑
解析:模板拆除後板面會附著混凝土渣、水泥漿與泥沙,若不清理,下次澆置時會影響脫模、造成表面缺陷,也會使模板厚度不均、接縫不密。因此再使用前須先將板面殘渣鏟除並沖洗乾淨,待表面清潔後再塗刷脫模劑(離型劑),以降低混凝土與板面的黏結,使拆模順利並保護板面。滑潤劑、重機油並非模板專用之離型材料,白蟻油則是防蟲塗料,與脫模無關。
框式鋼管施工架,高度超過二十公尺及架上載有物料者,主框架應在多少公尺以下,且其間 距應保持在1 . 85 公尺以下? 1. 2 公尺 2. 2 . 5 公尺 3. 3 公尺 4. 3 . 5 公尺。
答案:(1) 2 公尺
解析: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85 條之 2 規定,框式鋼管施工架高度超過 20 公尺或架上載有物料者,主框架縱向水平間距應在 2 公尺以下,橫向間距應保持在 1.85 公尺以下,以確保架體穩定性。
外部施工架作業要點,下列何者錯誤? 1. 設置不得有缺陷 2. 踏板之舖架良好 3. 欄杆設置正確 4. 不必與壁體接續。
答案:(4) 不必與壁體接續
解析: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43條,外部施工架應與壁體以壁體連接件(如牆繫、拉結件)可靠連接,防止施工架傾倒。選項4「不必與壁體接續」錯誤且危險。選項1無缺陷、2踏板鋪架良好、3欄杆設置正確均為正確設置要件。
人行道上之街路樹週圍用何材料加以保護 1. 竹料 2. 板料 3. 角材 4. 鐵絲網。
答案:(2) 板料
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停車空間每輛停車位為寬2 . 5 公尺、長6 公尺;但設置於室內之停 車位,其二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各減幾公分? 1. 20 公分 2. 25 公分 3. 30 公分 4. 35 公分。
答案:(2) 25 公分
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在該方式未完成前,該契約 1. 仍成立 2. 不成立 3. 部分成立 4. 依實際情況。
答案:(2) 不成立
解析:依民法第166條規定,契約當事人約定其契約須用一定方式者,在該方式未完成前,推定其契約不成立。例如雙方約定須經公證或簽訂書面才算數,在完成該方式前,契約原則上不成立。此為「約定要式」之效果,與法定要式契約未依方式者無效的情形相近,但本條用語為「推定」,如有反證仍可推翻,故選項中「不成立」最符合條文意旨。
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之樓梯,其級深應為26 公分以上,其級高應 為幾公分以下 1. 14 公分 2. 16 公分 3. 18 公分 4. 20 公分。
答案:(2) 16 公分
解析: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3條規定,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之樓梯,其級高應為16公分以下,級深應為26公分以上。兒童身高較矮、步伐較小,降低級高可減少抬腿負擔,加大級深則使腳掌有足夠踩踏面積,提升上下樓安全。14公分以下雖更平緩,但非條文所定數值;18公分、20公分則已超過兒童使用樓梯之容許級高,故選16公分。
模板單價分析時,計量單位為 1. M 2. M 3. M 4. T 。
答案:(2) M
模板樓板之支撐,如採用鋼管支撐時,不得超過 1. 一節 2. 二節 3. 三節 4. 四節以上。
答案:(3) 三節
混凝土澆置後模板埋置於混凝土中成為構材斷面的一部分,或留置原處不拆除的為何種模 板? 1. 系統 2. 造形 3. 永久 4. 傳統模板。
答案:(3) 永久
解析:永久模板係指混凝土澆置後,模板留置於構件中成為構材斷面之一部分,或不拆除而留置原處,兼具模板與構造功能,常見如金屬模板、纖維增強水泥板等。系統模板、造形模板、傳統模板均屬可拆除之臨時模板。
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該如何處置 1. 報告檢查機構 2. 報告主管機關 3. 繼續作業 4. 由現場負責人下令立即停工,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答案:(4) 由現場負責人下令立即停工,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解析: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工作場所發生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立即令勞工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處所,同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待危險排除後才能復工。這是「立即」處置的義務,因此選 4。報告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屬於事後通報程序,無法即時避險;繼續作業更會使勞工暴露於危險中,均不適當。
下列何者不屬於重覆使用之模板材料 1. 鋁合金框夾模 2. 塑鋼模板 3. 保麗龍模板 4. 鋼製模板。
答案:(3) 保麗龍模板
解析:保麗龍模板(EPS模板)屬於一次性消耗性材料,澆築混凝土後隨結構體留置,不可拆除重覆使用。鋁合金框夾模、塑鋼模板、鋼製模板皆具備剛性與耐久性,可經清理、修補後重覆使用多次。
斜撐(交叉拉桿)標準規格之跨度為1219 mm,高度為1219 mm,則其長度為 1. 1219 mm 2. 1724 mm 3. 2438 mm 4. 3687 mm。
答案:(2) 1724 mm
解析:斜撐(交叉拉桿)為正方形規格,跨度與高度均為1219 mm,依勾股定理計算長度:√(1219²+1219²)=1219×√2≈1219×1.414=1724 mm。
下列何者不屬於模板組立作業程序 1. 放樣 2. 材料加工 3. 模板規劃 4. 模板組合架設。
答案:(3) 模板規劃
解析:模板組立作業程序屬現場執行階段,包含放樣、材料加工、模板組合架設等實作步驟。模板規劃屬於施工前之設計與策劃階段(含模板圖繪製、材料算量、支撐系統設計),不屬於現場組立作業程序。
按某種特定情形,而創制之法律為 1. 習慣法 2. 固有法 3. 程序法 4. 單行法。
答案:(4) 單行法
解析:單行法(Special Law)係針對特定事項、特定對象、特定時期或特定地區所制定之法律,與適用一般抽象事項之普通法相對。例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都市更新條例》等即屬單行法。選項1習慣法指經長期反覆實踐且為社會承認具有法律效力之規範;2固有法非法學標準術語;3程序法指規範權利實現程序之法律(如民事訴訟法),分類依據不同。
下列那一種圖不屬於模板規劃之作業 1. 業主發包圖 2. 施工架組立圖 3. 模板組立圖 4. 模板加工圖。
答案:(1) 業主發包圖
解析:模板規劃作業係施工單位依發包圖深化之細部作業,包括模板加工圖(下料)、模板組立圖(配置與拼裝)、施工架組立圖(鷹架支撐)等,均屬承包商之施工規劃產出。業主發包圖為業主或設計單位提供之契約圖說,是規劃之依據而非模板規劃本身之作業產出。故不屬模板規劃作業者為1。
單腳基礎若僅計算基腳側面之模板數量,基腳長為L ( M ),基腳寬為B(M),基腳厚度T ( M ) , 則模板數量( M ) 為: 1. L ×B 2. ( L +B ) ×T 3. ( L +B ) ×2 ×T 4. L ×B ×T 。
答案:(3) ( L +B ) ×2 ×T
解析:單腳基礎僅計算側面模板,周長為2×(L+B),高度為厚度T,模板面積=周長×高度=2×(L+B)×T,單位為平方公尺(M²)。選項1為底面積,選項2少乘2,選項4為體積。
拆模時應先拆 1. 角材 2. 支撐 3. 緊結五金 4. 水平繫材。
答案:(3) 緊結五金
解析:拆模順序遵循「先拆非承重、後拆承重;先拆上部、後拆下部」原則。緊結五金(楔子、鐵絲、螺栓)屬連接固定件,必須優先拆除,使模板面板與支撐系統分離,才能依序拆除角材、水平繫材、支撐等結構件。
模板之垂直、水平及尺寸,除施工者應注意校對,下列何者有責任再行複核 1. 建管單位 2. 地政單位 3. 勞安單位 4. 承造單位。
答案:(4) 承造單位
解析:模板組立完成後,施工者雖應自行校對垂直、水平及尺寸,承造單位仍負有施工品質管理與再複核之責任,須確認模板位置、斷面及高程符合設計圖說。建管單位主要辦理建築許可與施工勘驗等行政查核,地政單位處理土地登記與測量,勞安單位則督導安全衛生,均不直接負責模板尺寸複核。
柱模板主要受力之支撐角材,繫鐵絲、螺栓,其間距是 1. 上疏下密 2. 上密下疏 3. 上下等距 4. 兩端較密、中間疏。
答案:(1) 上疏下密
解析:柱模板側向壓力呈三角形分布,下部壓力最大、上部最小。為有效抵抗側向壓力,緊結件(鐵絲、螺栓)間距採「上疏下密」配置,下部加密間距以承受較大壓力,上部可加大間距,符合結構力學經濟原則。
建築圖內表示建築物各方向外形、各高度及外表材料之圖樣稱為 1. 平面圖 2. 剖面圖 3. 立面圖 4. 透視圖。
答案:(3) 立面圖
解析:立面圖為正對建築物四個方向(東、西、南、北)繪製之投影圖,能完整呈現建築物各方向之外觀形狀、樓層高度、門窗位置與外牆飾面材料等資訊。平面圖僅呈現水平剖切後之平面配置;剖面圖為垂直剖切顯示內部結構與層高關係;透視圖則為立體示意圖,非精確施工圖說。
所謂" J V " 即 1. 總價承包 2. 單價承包 3. 管理承包 4. 聯合承包。
答案:(4) 聯合承包
解析:JV 係 Joint Venture 之縮寫,中文稱為「聯合承包」或「合資經營」。指二家以上廠商為承攬大型或高技術工程,組成臨時聯盟共同投標、分擔風險與責任之合作模式。總價承包、單價承包屬契約價格型態;管理承包屬施工管理模式,均非 JV 定義。
某人將老舊房屋全部拆除後,申請建造為四樓建築物,此稱為: 1. 新建 2. 增建 3. 改建 4. 修建。
答案:(1) 新建
解析:依建築法第 2 條定義:將既有建築物全部拆除後,於同一基地重新建造者,稱為「新建」。增建係於原建築物增加樓地板面積;改建係拆除部分並重建或變更主要構造;修建係修繕原建築物不變更主要構造。題目所述全部拆除後重建,屬新建範疇。
樓板模板背撐大角材及支柱與樑邊之間距不得大於 1. 30 公分 2. 40 公分 3. 50 公分 4. 60 公分。
答案:(1) 30 公分
走道木板之寬度不得小於30 公分,其兼為運送物料者,不得小於 1. 35 公分 2. 40 公分 3. 50 公分 4. 60 公分。
答案:(4) 60 公分
下列樹種哪些屬針葉樹a 紅檜b 櫸木c 紅豆杉d 楠木e 扁柏 1. a b c 2. b c d 3. c d e 4. ace。
答案:(4) ace
解析:針葉樹為裸子植物,葉片呈針狀或鱗片狀。紅檜、紅豆杉、扁柏均為台灣原生針葉樹(紅檜屬柏科、紅豆杉屬紅豆杉科、扁柏屬柏科)。櫸木屬殼斗科屬闊葉樹;楠木屬樟科屬闊葉樹。故選項 4(a、c、e)全為針葉樹。
減少危害的發生應從何種改善先著手 1. 健康管理 2. 工程改善 3. 行政管理 4. 人事管理。
答案:(2) 工程改善
解析:依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預防優先順序」(工程控制>行政管理>個人防護),工程改善屬於源頭消除或隔離危害(如機械護罩、局部排氣、隔音),效果最根本且永久。健康管理屬事後監測,行政管理依賴人為遵循,人事管理非直接危害控制手段。故優先著手工程改善。
模板在澆置時,側壓應力以 1. 液壓力 2. 固體壓力 3. 逆壓力 4. 順壓力為基本之計算量。
答案:(1) 液壓力
一般模板工程,模板下各垂直支撐間隔應不超過 1. 45 2. 90 3. 120 4. 180 公分為宜。
答案:(2) 90
解析:一般模板工程(牆、柱、樑、板)之垂直支撐(鋼管、木方等)間距,依施工經驗與《模板工程施工規範》建議值,以不超過 90 公分為宜。此間距配合模板厚度、鋼筋間距及澆置側壓計算,可有效控制模板變形與防止爆模。45 公分過密、120~180 公分易導致板面鼓脹或支撐彎曲失穩。
模板數量及樓高一定之條件下,下列何者影響工期最大 1. 模板工程概要 2. 模板工法之選定 3. 模板材料之選定 4. 施工安全與環保。
答案:(2) 模板工法之選定
解析:模板工法之選定(如傳統木模、鋼模、鋁模、爬模、大模板等)直接決定施工循環週期、周轉次數、組拆效率與人力需求,為左右工期長短之關鍵變數。模板數量與樓高固定時,工法差異可造成工期倍數落差;材料選定屬工法配套,工程概要與安全環保局輔助因素。
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為 1. 雇主 2. 勞工 3. 事業主 4. 事業單位。
答案:(2) 勞工
解析:依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定義: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為「勞工」;僱用勞工者為「雇主」(事業主)。事業單位係指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等登記之法人或機構。題目描述「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符合勞工定義。
檢查機構對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檢查最基本的依據是 1. 安全衛生常識 2. 累積經驗 3. 安全標準 4. 勞工安全衛生法。
答案:(4) 勞工安全衛生法
解析:檢查機構(勞動檢查機構)對事業單位實施檢查,必須有法律授權,最基本的依據是勞工安全衛生法(現已修正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該法明定雇主應設置的安全衛生設施、安全衛生管理與自動檢查等義務,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各類安全衛生標準(如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作為檢查時判斷合格與否的具體尺度。安全衛生常識與累積經驗只能輔助現場判斷,不具法定拘束力,也不能作為開立檢查通知或處分的依據,故選第4項。
若施工說明書與圖樣有衝突之處,當以設計圖為準( a )設計圖(b) 一般條款( c )施工說明書( d ) 技 術條款,一般對其解釋的優先次序為 1. a b c d 2. a c b d 3. a d c b 4. a c d b 。
答案:(4) a c d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