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
配重平衡式堆高機之行進、後退是以 1. 後輪驅動前輪轉向 2. 前輪驅動後輪轉向 3. 前輪驅動前輪轉向 4. 後輪驅動後輪轉向。
答案:(2) 前輪驅動後輪轉向
民國98年 第2梯次 15100 堆高機操作單一級 學科歷屆試題與答案,共 80 題可線上瀏覽,適合查詢考古題、題庫與解答。
配重平衡式堆高機之行進、後退是以 1. 後輪驅動前輪轉向 2. 前輪驅動後輪轉向 3. 前輪驅動前輪轉向 4. 後輪驅動後輪轉向。
答案:(2) 前輪驅動後輪轉向
堆高機儀表板上有二個油溫表,其指示何處油溫? 1. 柴油與液壓油 2. 煞車油與黃油 3. 引擎機油與差速器油 4. 引擎機油與煞車油。
答案:(3) 引擎機油與差速器油
柴油引擎是靠何種方式產生動力行程 1. 火星塞 2. 高壓線圈 3. 壓縮空氣 4. 化油器。
答案:(3) 壓縮空氣
解析:柴油引擎屬壓燃式引擎,無火星塞與化油器。空氣經壓縮比 14:1~25:1 壓縮後溫度升至 500~700℃,噴入柴油霧化自燃產生動力行程。高壓線圈屬汽油引擎點火系統元件。
危害物質分類第六類為 1. 爆炸物 2. 易燃固體 3. 易燃液體 4. 毒性物質。
答案:(4) 毒性物質
解析:依 GHS 全球化學品調和分類系統與《危害物質標示分類管理規則》:第 1 類爆炸物、第 2 類氣體、第 3 類易燃液體、第 4 類易燃固體、第 5 類氧化劑、第 6 類毒性物質(含急性毒性、致癌性等)。
完全充電之電瓶在溫帶地區溫度20 °C時,電瓶液比重是 1. 1 . 180 2. 1 . 220 3. 1 . 260 4. 1 . 300 。
答案:(3) 1 . 260
解析:電瓶液比重會隨充電程度與溫度改變:完全充電時硫酸濃度最高,在20°C標準溫度下約為1.260,實務上即以1.260作為「足電」的判定基準。放電時硫酸被消耗、水分比例增加,比重會下降,低到約1.100~1.150就必須充電。溫度每升降1°C,比重約變化0.0007,因此測量時須做溫度校正。1.180、1.220代表電瓶處於半放電狀態;1.300則已超過一般上限(約1.280),可能是在電瓶液中添加濃硫酸或測量誤差所致。故選1.260。
堆高機在傾斜地面作業如傾斜度在三度以內時,貨叉上升高度不得超過 1. 1 公尺 2. 1 . 5 公尺 3. 2 公尺 4. 2 . 5 公尺。
答案:(2) 1 . 5 公尺
解析:依《動力操作堆高機作業規則》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堆高機在傾斜地面作業,傾斜度在 3 度以內時,貨叉上升高度不得超過 1.5 公尺;超過 3 度者不得作業。此為防止重心偏移導致翻覆之安全規範。
改變堆高機行進方向時,在改變方向前堆高機應 1. 慢速 2. 保持在不影響轉向之速度 3. 完全停止 4. 用力踩油門。
答案:(3) 完全停止
解析:依堆高機安全操作規範,變換行進方向(前進轉後退或反之)前,必須先「完全停止」,避免因未停妥即換檔造成傳動系統損壞、車輛失控或貨物傾倒。慢速(1)或保持速度(2)換向極危險;用力踩油門(4)更不可。故正確為完全停止,選3。
有兩力作在同一直線上,一力向東30 公斤另一力向西60 公斤,則其合力為 1. 90 公斤向東 2. 90 公斤向西 3. 30 公斤向西 4. 30 公斤向東。
答案:(3) 30 公斤向西
解析:兩力同線反向作用時,合力大小為兩力之差,方向同較大力。題目向東30公斤、向西60公斤,合力大小為60-30=30公斤,方向向西。選項1、2錯誤將兩力相加為90公斤;選項4方向判斷錯誤。此為向量加減基本原理,單位公斤重作為力的單位在工程實務中常見。
危害物質分類第四類為 1. 爆炸物 2. 易燃固體 3. 易燃液體 4. 毒性物質。
答案:(2) 易燃固體
解析:危害物質依危害特性分類,依序為第一類爆炸物、第二類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第四類易燃固體、第五類氧化性物質、第六類毒性物質等。因此第四類對應的是易燃固體,這類物質燃點低、容易因摩擦、火花或受熱而起火,儲放時應遠離火源並保持乾燥通風。選項1爆炸物屬第一類,選項3易燃液體屬第三類,選項4毒性物質屬第六類,均非第四類。
下列何者屬於堆高機電氣裝置 1. 點火裝置 2. 扭力變換器 3. 輪緣側環 4. 中心煞車。
答案:(1) 點火裝置
解析:點火裝置屬於電氣裝置。堆高機引擎的點火系統包含火星塞、點火線圈、分電盤、電瓶與發電機等,均由電力驅動並歸類於電氣裝置。反之,扭力變換器為液壓傳動元件,靠油壓傳遞動力;輪緣側環屬輪胎輪圈之機械構件;中心煞車屢制動機械裝置,三者均非電氣裝置,故選1。
拉伸試驗使應力與應變成直線比例關係之最大應力 1. 比例限 2. 彈性限 3. 強度限 4. 疲勞限。
答案:(1) 比例限
解析:在拉伸試驗中,應力與應變維持固定正比關係(虎克定律成立)的最大應力稱為比例限;當應力超過比例限後,應力與應變曲線就不再是直線。彈性限是指材料卸載後不產生永久變形的最大應力,通常略高於比例限;強度限(抗拉強度)是曲線的最高點;疲勞限則是材料在反覆載重下不致破壞的最大應力,三者都不是「維持正比」的界限。
堆高機附屬裝置中,能確實夾住桶罐,發揮桶罐裝卸安全化的是 1. 回轉夾鉗 2. 貨叉套 3. 桶罐夾鉗 4. 附有壓板之貨叉。
答案:(3) 桶罐夾鉗
解析:桶罐夾鉗 (Drum Clamp) 專為搬運油桶、化學桶等圓筒狀容器設計,利用液壓夾持機構環抱桶身,防止滑脫,屬堆高機專用附屬裝置。回轉夾鉗用於纏繞貨物,貨叉套屬防滑套管,附壓板貨叉用於平板貨物,皆非專用桶罐裝置。
危害物質分類第一類為 1. 爆炸物 2. 氣體 3. 易燃液體 4. 毒性物質。
答案:(1) 爆炸物
解析:危害物質分類中,第一類即為爆炸物,包括火藥、炸藥、爆竹煙火等,受熱、撞擊或摩擦即可能產生劇烈反應,搬運與儲存須嚴格管制。第二類為氣體,第三類為易燃液體,第六類才是毒性物質。堆高機作業場所若存放爆炸物,應依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標示,並禁止煙火、使用防爆型機具,以避免引爆風險。
駕駛者以立姿操作堆高機,則自駕駛座底板至頂蓬上框下端之距離應在多少公尺以上 1. 1 . 2 2. 1 . 4 3. 1 . 6 4. 1 . 8 。
答案:(4) 1 . 8
一般工業包裝所使用的條碼為 1. 商品條碼 2. 數量碼 3. 重量碼 4. 配銷條碼。
答案:(4) 配銷條碼
解析:一般工業包裝、棧板或外箱配送常使用配銷條碼,例如ITF-14等,用於倉儲、批發、配送與物流追蹤;商品條碼(如EAN-13)主要用在零售端結帳,單一商品包裝較常見。數量碼、重量碼不是此處的標準條碼分類。因此工業包裝所使用的條碼應選配銷條碼。
將托板面相互連結時所使用之木料稱為 1. 桁樑 2. 方塊 3. 端面板 4. 木橇。
答案:(1) 桁樑
解析:托板(棧板)的桁樑是縱向結構材,主要用來連接上、下托板面或鋪板,並承受貨物重量與堆高機貨叉的支撐力。方塊用於塊式托板的角部或中部,端面板設在托板端邊,木橇則是底部滑橇結構;這三者都不是用來連結托板面。因此正確答案為桁樑。
選擇防護具的第一要素是考慮其 1. 便利性 2. 經濟性 3. 美觀性 4. 防護性能。
答案:(4) 防護性能
解析:選用防護具的第一要素是防護性能,也就是必須能有效隔絕該作業環境的危害,例如粉塵、噪音、化學品飛濺或墜落,且應符合 CNS 國家標準並檢驗合格。便利性、經濟性、美觀性雖會影響勞工穿戴的意願,但都屬次要條件;若為了便宜或好看而犧牲防護效果,等於沒有防護,反而增加職災風險。
下列何者屬於堆高機操縱裝置 1. 離合器 2. 啟動器 3. 輪胎 4. 轉向方向盤。
答案:(4) 轉向方向盤
蓄電池散飛出來的氣體 1. 具爆炸危險性 2. 某特定型式之蓄電池才具危險性 3. 無危險性 4. 遇火源不會爆炸。
答案:(1) 具爆炸危險性
解析:蓄電池充電或過充時會電解水產生氫氣(H₂)與氧氣,氫氣為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達爆炸界限遇火源即爆炸。故蓄電池散出氣體具爆炸危險性,充電區須通風良好並嚴禁煙火。選項2、3、4均低估其危險性,認為無危險或遇火不爆皆錯誤,故選1。
駕駛堆高機靠近視線死角時,應 1. 停車後繼續行進 2. 慢速並鳴笛 3. 停車、鳴笛後再行進 4. 停車看清路線後再行進。
答案:(3) 停車、鳴笛後再行進
解析:堆高機車身長、貨叉在前,駕駛座後方及側邊視線死角大,接近彎道、出入口、貨架轉角等看不見來車來人的位置時,正確做法是先停車,鳴笛警示,確認無人車後再緩慢行進。只減速鳴笛而未停車,仍可能因反應距離不足而撞擊突然出現的人員;停車卻不鳴笛,則無法提醒另一側的人員。因此須同時做到停車、鳴笛、再行進。
堆高機的實心胎分類中,下列何者不屬於實心胎 1. 標準硬胎 2. 高速胎 3. 減震硬胎 4. 防爆胎。
答案:(2) 高速胎
解析:堆高機輪胎分為充氣胎與實心胎兩大類。實心胎以橡膠整體成形、不充填空氣,分類上有標準硬胎、減震硬胎(軟胎)及防爆(免充氣)胎等,共同特點是耐穿刺、不會爆胎、承載力大、適合室內地板與充滿鐵屑等惡劣地面。高速胎則屬充氣胎的一種,靠胎內空氣支撐載重,胎面與胎體設計利於高速行駛時排水散熱,並非實心結構。因此不屬於實心胎的是高速胎。
堆高機上坡時應使貨物保持在 1. 前方 2. 後方 3. 前方或後方都可以 4. 不低於眼睛高度。
答案:(1) 前方
解析:堆高機上坡時,為維持重心穩定並避免貨物後滑或傾覆,應使貨物保持在前方。貨物置於貨叉前端較靠近前軸,能降低整機重心後移的風險,亦較符合上坡行駛時的穩定原則。若將貨物置於後方,易使重心偏後,增加上坡時轉向或制動失穩的機率,因此正確答案為1。
下列何者不是堆高機定期自動檢查基準所載檢查電氣裝置之項目 1. 充電裝置 2. 蓄電池 3. 配線 4. 分電盤。
答案:(4) 分電盤
解析:依「堆高機定期自動檢查基準」規定,電氣裝置之檢查項目包含蓄電池、充電裝置、配線、電動機、控制器及電阻器等,目的在確認絕緣良好、接點無鬆脫、充放電功能正常,防止漏電與火災。分電盤多屬引擎點火或配電系統之組件,並非該基準所列之電氣裝置獨立檢查項目,故為非屬項目。定期檢查由合格人員依期程實施,是保障堆高機用電安全的重要制度。
當堆高機有問題必須修護時,操作人員應將問題直接報告 1. 現場作業主管 2. 維修部門 3. 人事部門 4. 雇主。
答案:(1) 現場作業主管
解析:操作人員發現堆高機異常時,應先停止使用,避免故障擴大或發生翻覆、撞擊等危害,並立即向現場作業主管報告,由主管依權責聯絡維修部門安排檢修及管制。現場作業主管最了解作業狀況與人員調度,是操作人員最直接、最正確的報告對象;越級或誤報可能延誤處理。
貨物包裝標示有 標誌時,則表示該貨物 1. 堆積方向 2. 此方向上 3. 小心堆積 4. 直立堆放。
答案:(2) 此方向上
解析:貨物包裝上的「向上箭頭標誌」(↑,This Way Up)係指示貨物應保持之正確向上方向,搬運與堆置時須使箭頭朝上,以免內容物受損。此標誌之意義為「此面(端)向上」,強調方向性。選項1「堆積方向」過於籠統;選項3「小心堆積」非該標誌含義;選項4「直立堆放」雖相關,但該標誌直接意義是指示向上之方向。故正確為選項2「此方向上」。
物體受外力其合力為零,則動者恆動,靜者恒靜為牛頓 1. 慣性定律 2. 加速定律 3. 反作用定律 4. 能量不減定律。
答案:(1) 慣性定律
解析:牛頓第一運動定律又稱慣性定律:物體所受外力合力為零時,原本靜止者保持靜止,原本運動者維持等速直線運動,此即「靜者恆靜、動者恆動」。第二定律(加速定律)為 F=ma,說明合力不為零時產生加速度;第三定律(反作用定律)指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能量不減定律屬能量守恆概念,並非牛頓運動定律。
差速器作用時,內側輪與外側輪轉速之比較 1. 內側輪比外側輪快 2. 外側輪比內側輪快 3. 內外側輪轉速相同 4. 視型式而定。
答案:(2) 外側輪比內側輪快
解析:車輛轉彎時,外側車輪行走的半徑較大,內側車輪行走的半徑較小;差速器允許左右驅動輪以不同轉速旋轉,使外側輪轉速比內側輪快,避免輪胎拖滑並維持平順轉向。若兩輪被強制同速,轉彎時輪胎會與地面產生滑動,增加磨耗與操控困難。直線行駛時,內外側輪轉速才大致相同。
貨物包裝標示有 標誌時,則表示該貨物 1. 貨物下層較重 2. 溫度範圍極限 3. 限用貨叉搬運 4. 貨物重心不穩。
答案:(2) 溫度範圍極限
堆高機運送貨物時,堆高機駕駛應 1. 注視運送路線之方向 2. 不必注視貨物 3. 另指派一人在堆高機前面指引行進方向 4. 另指派一人在駕駛座旁指示方向。
答案:(1) 注視運送路線之方向
解析:堆高機運送貨物時,駕駛人應隨時注視運送路線之方向,留意前方、路面及周遭人員狀況以維行車安全。若貨物阻擋前方視線,應倒車行駛而非忽略路況。另指派人員在前引導並非必要,且駕駛仍須自行注意路線;說不必注視貨物亦不當。故選1。
柴油引擎是將柴油以何種壓力噴射進入汽缸內燃燒爆發為 1. 低壓 2. 中壓 3. 高壓 4. 超高壓。
答案:(3) 高壓
解析:柴油引擎採壓燃式,燃油系統以「高壓」將柴油經噴油嘴霧化噴入高溫高壓汽缸內,與空氣混合後自燃爆發。低壓(1)、中壓(2)霧化不良致燃燒不完全;「超高壓」(4)非一般柴油引擎用語。故以高壓噴射為正確,選3。
物體單位時間內速度的變化率為 1. 作用力 2. 位移 3. 加速度 4. 速度。
答案:(3) 加速度
解析:加速度定義為單位時間內速度的變化率,即 a=Δv/Δt,單位為公尺/秒平方(m/s²),代表速度變快、變慢或方向改變的快慢。作用力是物體間推拉的交互作用,依 F=ma 與加速度有關但並非速度變化率;位移是位置改變的向量量;速度則是位移對時間的變化率。三者定義層次不同,只有加速度直接描述「速度隨時間的變化」。
將物品盛裝在箱、袋、桶等容器中並梱紮、標示的包裝是 1. 個包裝 2. 銷售包裝 3. 外包裝 4. 商業包裝。
答案:(3) 外包裝
解析:依 CNS 包裝術語及物流管理定義:個包裝(銷售包裝)為直接接觸商品、面向消費者的最小單位;外包裝則指將個包裝集合、裝入箱、袋、桶等容器並經捆紮、標示後供運輸、堆存用的包裝,又稱運輸包裝或集合包裝。題目描述「盛裝在箱、袋、桶等容器中並梱紮、標示」符合外包裝定義。
堆高機手煞車正確使用時機為 1. 駐車及上坡起步時 2. 減速時 3. 下坡時 4. 更改行駛方向時。
答案:(1) 駐車及上坡起步時
解析:手煞車(駐車煞車)的作用是讓車輛在靜止時保持定位,所以停車時必須拉緊;上坡起步時先拉緊手煞車,等動力接合後再放開,可避免車體向後滑動。行駛中要減速,應使用腳踏的行車煞車;若在下坡長時間使用手煞車,會使煞車來令片過熱而失效。變換行駛方向時,靠方向盤轉向與油門控制即可,不需要使用手煞車。因此選 1。
物體受兩個同方向平行力作用時,下列何者為錯 1. 其合力為單力 2. 大小為原來兩力之和 3. 方向為兩力之方向 4. 大小為原來兩力之差。
答案:(4) 大小為原來兩力之差
解析:同方向平行力系統之合力:大小等於兩力代數和(F = F1 + F2),方向與原力相同,作用線位置依力矩平衡決定。選項 4 指出「大小為原來兩力之差」僅適用於相反方向平行力,故為錯誤敘述。
柴油引擎在進氣行程所吸入汽缸內的是 1. 柴油與空氣之混合氣 2. 空氣 3. 柴油 4. 廢氣。
答案:(2) 空氣
解析:柴油引擎採壓縮點火(Compression Ignition),進氣行程僅吸入純空氣,壓縮行程將空氣壓縮升溫,待活塞近上死點時才由噴油嘴高壓噴入柴油,藉高溫空氣自行著火。汽油引擎才在進氣行程吸入油氣混合氣。故柴油機進氣行程吸入者為空氣,選項2正確;選項1為汽油機特性,選項3、4均非進氣內容。
堆高機引擎機油量應該 1. 每天發動引擎前檢查 2. 每天發動引擎後檢查 3. 每天作業中檢查 4. 每天作業後檢查。
答案:(1) 每天發動引擎前檢查
解析:引擎機油應在每天發動引擎前、引擎熄火且機油沉澱時檢查。此時油尺讀數較準確,也能及早發現油量不足或漏油,避免潤滑不良造成機件磨損。發動後或作業中,機油被泵送、飛濺且溫度較高,油面不穩定,讀值容易偏差;作業後才檢查則可能太晚發現問題。
起動堆高機汽油引擎前應 1. 查明變速操作桿是否置放在中立位置 2. 腳踩煞車板 3. 踩油門 4. 鳴笛提醒旁人。
答案:(1) 查明變速操作桿是否置放在中立位置
解析:起動引擎前須先確認變速操作桿(排檔桿)置於中立(空檔)位置,並拉起手煞車,避免引擎一發動、離合器接合造成堆高機突然前衝或後退而撞人或撞物。踩油門起動會使轉速驟升,增加暴衝危險;鳴笛是行駛或起步移動前的警示動作,並非起動引擎的必要步驟;腳踩煞車雖有助防止滑動,但確認排檔在中立位置才是防止誤動作的關鍵。
只有用後輪一輪驅動,所以不需要裝差動齒輪裝置的是 1. 配重平衡式堆高機 2. 伸臂式堆高機 3. 側叉式堆高機 4. 擇貨式堆高機。
答案:(2) 伸臂式堆高機
解析:伸臂式堆高機多採三輪式設計,以後輪單輪同時擔任驅動與轉向,因只有一個驅動輪,左右輪無差速需求,故不須裝設差動齒輪裝置,車身也較短小,適合在窄巷道作業。配重平衡式堆高機為四輪或三輪雙驅動,轉彎時內外輪行程不同,須靠差動齒輪(差速器)使左右輪以不同轉速旋轉,否則輪胎會打滑、轉向困難。
危害物質安全資料表英文簡稱為 1. S P S S 2. S A R S 3. M S D S 4. A I D S 。
答案:(3) M S D S
解析: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是危害物質安全資料表的英文縮寫,現國際通行名稱為 SDS (Safety Data Sheet)。選項 1 SPSS 是統計軟體,2 SARS 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4 AIDS 是愛滋病,皆與化學品危害傳達無關。
配重平衡式堆高機其減速裝置之減速比為 1. 0 – 5 2. 10 – 15 3. 20 – 25 4. 30 – 35 。
答案:(3) 20 – 25
下列何者包裝不屬於工業包裝 1. 運輸包裝 2. 外包裝 3. 個包裝 4. 梱包。
答案:(3) 個包裝
解析:工業包裝以保護商品、方便搬運與運輸為目的,一般分為運輸包裝(外包裝)與梱包(捆包)等,著重強度、堆疊與裝卸效率。個包裝又稱內包裝或銷售包裝,直接接觸商品,功能在於保護、美化、標示與吸引消費者,屬商業包裝,不列入工業包裝。故選個包裝。
雇主選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時,應向何單位報備 1. 內政部 2. 經濟部 3.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4. 所屬轄區勞動檢查機構。
答案:(4) 所屬轄區勞動檢查機構
解析: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雇主選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後,應報請所屬轄區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以便主管機關掌握事業單位的安全衛生管理人力配置。內政部、經濟部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屬中央主管機關層級,並非受理個別事業單位人員報備的單位。管理人員如有異動,亦應依規定辦理報備,確保責任歸屬明確。
在包裝分類上所稱“ 第三次包裝"是指 1. 個包裝 2. 中間包裝 3. 外包裝 4. 商業包裝。
答案:(3) 外包裝
解析:包裝分類中,第一次包裝為直接包裝商品的個包裝(primary packaging),第二次包裝為中間包裝(secondary,集合數個個包裝),第三次包裝則是將數個中間包裝再集合的外包裝(tertiary/運輸包裝),用於運輸與堆積保護。商業包裝並非此三分類之用語,故第三次包裝即為外包裝。
頂蓬(護頭罩)強度應耐堆高機最大負荷之幾倍 1. 1 2. 2 3. 3 4. 5 。
答案:(2) 2
解析:依堆高機安全構造觀念,頂蓬(護頭罩)須具足夠強度以保護操作者頭部免受上方掉落物撞擊,其結構強度應能承受堆高機最大負荷之2倍重量,選項2正確。此設計係考量上方堆疊貨物崩落或吊舉物意外掉落之衝擊,確保護頭罩不變形壓傷人員,是操作時不可加裝遮擋視線物品的重要防護結構。
適用於圓筒紙卷或橫置物轉為縱置時,使用裝置為 1. 吊臂 2. 旋轉夾板 3. 附夾板式雙叉 4. 斗箕。
答案:(2) 旋轉夾板
解析:旋轉夾板裝置具有可夾持圓筒並迴轉九十度的功能,能將橫置的圓筒紙卷、紙管或鋼卷夾緊後翻轉為縱置,方便堆疊或配合後續加工方向,作業時須注意夾持壓力避免壓損紙卷。吊臂僅能吊掛,無法翻轉;附夾板式雙叉以夾取箱件、紙箱為主;斗箕用於鏟裝散粒物料,皆不具備圓筒翻轉功能。
2 . 5 噸堆高機機身之重量約為幾公斤 1. 1000 2. 1500 3. 2000 4. 2500 。
答案:(4) 2500
戶外用堆高機之車輪盡量使用 1. 標準實心輪胎 2. 實心軟胎 3. 特殊輪胎 4. 充氣式輪胎。
答案:(4) 充氣式輪胎
會使人體功能失去效應之危害因子為 1. 物理性 2. 化學性 3. 生物性 4. 人體工學性。
答案:(4) 人體工學性
解析:人體工學性危害因子指工作場所、工具、姿勢、重複動作等設計不良,導致肌肉骨骼疾病、累積性創傷等,使人體機能喪失效應。物理性(噪音、輻射)、化學性(粉塵、有機溶劑)、生物性(細菌、病毒)主要造成生理病變或感染,而非直接導致人體功能操作效能喪失。
貨物包裝標示有 標誌時,則表示該貨物 1. 禁止擠推 2. 堆放方向 3. 夾持位置 4. 受力方向。
答案:(3) 夾持位置
為 1. 引擎油壓警告燈 2. 電瓶充電警告燈 3. 煞車油警告燈 4. 預熱指示燈。
答案:(1) 引擎油壓警告燈
作業場所堆放有害物質,當人員發生急性中毒時,將患者送醫急救應同時將下列何者隨病患 送醫參考 1. 物質安全資料表 2. 危害物質清單 3. 危害物標示 4. 危害物品。
答案:(1) 物質安全資料表
解析: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物質安全資料表(SDS)載有危害成分、物理化學性質、毒性資料、急救措施與醫療處置建議。人員發生急性中毒送醫時,應同時攜帶該物質的物質安全資料表,讓醫師迅速掌握暴露物質與解毒或急救方向。危害物質清單與危害物標示僅供廠內管理辨識,資訊不足以供臨床診斷參考。
A B C 萬能乾粉滅火器適用何類火災 1. A B 類 2. A B C 類 3. A B D 類 4. A B C D 類。
答案:(2) A B C 類
解析:火災依燃燒性質分為A、B、C、D四類:A類為木材、紙張、布料等普通可燃物;B類為汽油、溶劑等可燃性液體;C類為通電中之電氣設備;D類為鎂、鈉等活性金屬。ABC萬能乾粉滅火器之藥劑可同時適用A、B、C三類火災,故選ABC類。D類金屬火災須使用特殊金屬滅火劑,一般乾粉無法有效撲滅,甚至可能助長燃燒,因此不可標示為ABCD類。
引擎冷卻系中之節溫器開啟是靠 1. 水泵壓力 2. 汽缸真空 3. 冷卻水溫度 4. 引擎轉速。
答案:(3) 冷卻水溫度
解析:節溫器內部裝有蠟狀感溫元件,當冷卻水溫度上升至設定值(約 82~90℃)時,蠟融化膨脹推動閥桿開啟大循環;溫度下降則關閉。開啟動力來自冷卻水溫度變化,非水泵壓力、汽缸真空或引擎轉速。
下列何者不屬於引擎不完全燃燒而產生之產物 1. 二氧化碳 2. 一氧化碳 3. 碳化氫 4. 黑煙。
答案:(1) 二氧化碳
解析:引擎不完全燃燒會產生一氧化碳(CO)、未燃碳化氫(HC)及黑煙(碳粒)等污染物。二氧化碳(CO2)是碳與氧充分反應、完全燃燒的產物,並非不完全燃燒生成物,故選1。其餘三項皆因燃燒不全或混合比失當而產生。
凡由電動機器等電氣設備所引起的火災,依火災分類是 1. A類 2. B類 3. C類 4. D類。
答案:(3) C類
解析:依 CNS 10927 / NFPA 10 標準,火災分類:A 類為普通可燃物,B 類為可燃液體,C 類為電氣設備火災,D 類為可燃金屬。電動機器等電氣設備引起的火災屬 C 類,滅火時須使用不導電滅火劑(如 CO₂、乾粉)。
構成堆高機托板上面及下面之板稱為 1. 端面板 2. 托板面 3. 桁板 4. 翼板。
答案:(2) 托板面
搬運大型可燃性固體物料時,應使用何種動力堆高機 1. 液化石油氣引擎 2. 電力 3. 柴油引擎 4. 人力。
答案:(3) 柴油引擎
凡是易燃之金屬類所引起的火災,依火災分類是 1. A類 2. B類 3. C類 4. D類。
答案:(4) D類
解析:依 NFPA 及我國消防法火災分類:A 類為固體物質火災(木材、紙張);B 類為液體或可熔化固體火災(汽油、油脂);C 類為氣體火災(液化石油氣);D 類為金屬火災(鎂、鈦、鋁、鉀等易燃金屬)。題目所述「易燃之金屬類」屬 D 類火災,須使用乾粉或乾沙滅火,嚴禁用水。
堆高機油壓系統其作動油達到若干溫度會因熱而氧化 1. 50 °C 2. 60 °C 3. 70 °C 4. 80 °C。
答案:(4) 80 °C
解析:一般工業用液壓油的使用溫度上限建議在 80 °C 左右;超過此溫度油品氧化速率顯著加快,黏度下降、酸價上升,導致系統效率降低與零件磨損。因此堆高機油壓系統作動油達到 80 °C 即會因熱而氧化劣化。
依C N S 規定,表示安全、衛生、救護之安全顏色為 1. 藍色 2. 黑色 3. 紅色 4. 綠色。
答案:(4) 綠色
解析:依CNS安全顏色規定,綠色代表安全、衛生與救護,常用於急救箱、救護器材、安全門、避難方向指示等;紅色代表消防與禁止,如滅火器、消防栓、禁止標誌;黃色代表警告與注意危險;藍色則用於指令或注意標示。因此表示安全、衛生、救護的安全顏色為綠色。辨識安全顏色有助於緊急時迅速找到救護與避難設施,也是工作場所安全衛生標示的基本要求。
工業安全標示中“ ▽"表示 1. 禁止 2. 一般說明或提示 3. 注意 4. 警告。
答案:(3) 注意
解析:工業安全標示中,倒三角形「▽」代表注意標示,提醒人員注意周遭潛在危險並採取必要防範措施;正三角形通常用於警告標示,紅色圓形用於禁止標示,長方形則多為說明或提示標示。因此看到▽應理解為注意,而非禁止或一般說明。
在包裝分類上所稱“ 第二次包裝"是指 1. 個包裝 2. 中間包裝 3. 外包裝 4. 商業包裝。
答案:(2) 中間包裝
解析:包裝層級通常分為第一次包裝(個包裝)、第二次包裝(中間包裝)與第三次包裝(外包裝)。第二次包裝介於商品個包裝與運輸外包裝之間,兼具保護、集合與搬運單位化功能,例如將數個個包裝集合成中包裝。商業包裝並非此三級分類中的名稱,故選中間包裝。
升降鏈條強度之安全係數為 1. 1 2. 2 3. 3 4. 5 。
答案:(4) 5
解析: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15 條及 CNS 標準,堆高機升降鏈條屬關鍵承載元件,其安全係數(破斷強度/工作張力)規定至少為 5。一般吊鏈係數為 4,但堆高機鏈條頻繁衝擊載重,要求更高。選項 1~3 均低於法規門檻。
貨物包裝標示有 標誌時,則表示該貨物 1. 物品重量為十公斤 2. 堆積重量極限為十公斤 3. 耐重物衝擊力為十公斤 4. 物品向下壓力為十公斤。
答案:(2) 堆積重量極限為十公斤
解析:包裝運輸標示中,「傘狀圖案上標數字」表示「最大堆疊層數」或「堆積重量極限」。例如「10」即代表最多可堆疊 10 層或堆積極限 10 kg(視標準版本)。選項 1 為淨重標示,3 為衝擊試驗標準,4 非標準標誌意義。
堆高機荷重曲線表之縱座標是指 1. 負載中心 2. 叉舉能量 3. 最小轉彎半徑 4. 旋轉半徑。
答案:(2) 叉舉能量
解析:堆高機荷重曲線表用來表示額定荷重與負載中心距離的關係:縱座標為叉舉能量,即容許舉升的荷重(kg);橫座標為負載中心,即貨物重心至貨叉垂直面之水平距離(mm)。負載中心越大,容許荷重越小,曲線呈下降趨勢。選項1的負載中心為橫座標;選項3的最小轉彎半徑與選項4的旋轉半徑屬堆高機迴轉性能規格,與荷重曲線表無關。故縱座標為叉舉能量。
堆高機處理貨物時,利用托板將貨物裝卸、搬運等作業,其托板桁板或桁樑長度垂直方向之 尺寸稱為托板 1. 長度 2. 寬度 3. 高度 4. 窄度。
答案:(2) 寬度
當堆高機桅桿的二條升降鏈條張力調整不同時,會造成 1. 二支貨叉水平面不同 2. 桅桿彎曲 3. 引擎馬力減少 4. 引擎耗油。
答案:(2) 桅桿彎曲
下列何者不屬於建立化學物質通識制度之工作 1. 訂定危害物通識規則 2. 建立物質安全資料庫 3. 編寫M S D S 及辦理危害通識訓練 4. 建立化學物品運輸安全規則。
答案:(4) 建立化學物品運輸安全規則
解析:危害通識制度的核心,是讓勞工在作業前知道化學品的危害、標示與防護措施,因此包含訂定危害通識規則、建立物質安全資料庫、編寫MSDS並辦理危害通識訓練。化學物品運輸安全規則屬於運輸階段的安全管理,不是事業單位建立場內化學物質危害通識的工作,故選4。
手排檔堆高機行駛時,其排檔順序為 1. 先排方向檔,再排速度檔 2. 先排速度檔,再排方向檔 3. 依操作人員習慣 4. 依雇主要求。
答案:(2) 先排速度檔,再排方向檔
一般平托板僅積存貨物原狀承載而不做堆積者為 1. 單面形 2. 片面使用形 3. 兩面使用形 4. 箱形。
答案:(1) 單面形
正確駕駛自動排檔堆高機的排檔程序是 1. 踏下煞車踏板→排進方向檔→排進速度檔→釋放煞車踏板 2. 排進方向檔→踏下煞車踏板→排進速度檔→釋放煞車踏板 3. 踏下煞車踏板→排進速度檔→排進方向檔→釋放煞車踏板 4. 排進速度檔→踏下煞車踏板→排進方向檔→釋放煞車踏板。
答案:(3) 踏下煞車踏板→排進速度檔→排進方向檔→釋放煞車踏板
堆高機利用托板將貨物裝卸、搬運、保管、輸送等之作業方式稱為 1. 裝載作業 2. 托板貨運 3. 搬運作業 4. 輸送作業。
答案:(2) 托板貨運
堆高機作業前實施安全檢點是何人之職責 1. 雇主 2.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3. 操作者 4. 現場主管。
答案:(3) 操作者
解析:堆高機作業前之安全檢點(煞車、液壓、警示裝置、輪胎、燃油等)應由操作者(駕駛人)親自實施。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堆高機安全作業規範,操作者於每日作業前須執行檢點並確認安全無虞後方可操作。雇主負整體管理責任,現場主管負督導,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負規劃,但實際檢點職責在操作者。
為 1. 引擎油壓警告燈 2. 電瓶充電警告燈 3. 煞車油警告燈 4. 預熱指示燈。
答案:(4) 預熱指示燈
下列何種滅火劑,目前政府限制使用 1. 海龍 2. 泡沫 3. 乾粉 4. 二氧化碳。
答案:(1) 海龍
解析:海龍(Halon,鹵化烷滅火劑)釋放後會破壞大氣臭氧層,我國依蒙特婁議定書及臭氧層保護相關法規,已限制其生產與使用並逐步淘汰。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等非臭氧層破壞物質,目前仍可合法使用。故目前政府限制使用者為海龍。
蓄電池輸出端及電纜接頭發生腐蝕時 1. 表示蓄電池電力強 2. 表示蓄電電力弱 3. 會引起電力損失 4. 表示無法充電。
答案:(3) 會引起電力損失
解析:蓄電池輸出端(極柱)與電纜接頭腐蝕,多因電解液溢出、環境潮濕或充電時酸霧附著所造成。腐蝕生成物導電性差,會使接觸電阻增大,電流流通時產生電壓降與發熱,形成電力損失,嚴重時接頭燒損、充電不良或起動困難。接頭腐蝕既不代表電力強,也不代表電力弱,更不能據此判定無法充電;只要清潔接頭、中和酸性並鎖緊,即可改善。
電瓶之電瓶液經常不夠,其可能原因為 1. 電瓶損壞 2. 發電機損壞 3. 充電不足 4. 過度充電。
答案:(4) 過度充電
堆高機使用低速檔時機為 1. 空車時 2. 荷重物起步及倒退行駛時 3. 直線行駛時 4. 無限制。
答案:(2) 荷重物起步及倒退行駛時
解析:堆高機行駛應依荷重與路況選用適當檔位。低速檔適用於荷重物起步、倒退行駛、轉彎及狹窄場所,因低速可維持車身穩定、縮短煞停距離、降低重心不穩翻覆風險;空車直線行駛方可用高速檔。故使用低速檔時機為「荷重物起步及倒退行駛時」。
下列何者不屬於預防職業病之工作項目 1. 建立事業單位有害物基本資料 2. 全民保險 3. 推行勞工健康檢查 4. 規劃職業病診療網。
答案:(2) 全民保險
解析:預防職業病工作包括建立有害物基本資料、推行勞工健康檢查、規劃職業病診療網等,屬事業單位自主管理與勞工健康保護措施。全民保險係國家社會保險制度,屬一般性社會福利,並非事業單位預防職業病之具體工作項目,故不屬於預防職業病工作。
由進氣、壓縮、動力、排氣等四個行程產生曲柄軸二回轉之引擎稱為 1. 一行程引擎 2. 二行程引擎 3. 三行程引擎 4. 四行程引擎。
答案:(4) 四行程引擎
解析:四行程引擎依序完成進氣、壓縮、動力(爆發)、排氣四個行程,活塞往復四次、曲柄軸旋轉二回轉(720°)輸出一動力行程。二行程引擎則二行程完成一圈(360°)即輸出一動力。題述為四個行程產生曲柄軸二回轉,故為四行程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