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
依建築法規定,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 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請詳細解釋建築法所 稱建造,係指那些行為?並請說明依建築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未 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有何處罰規定?(25 分)
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依建築法規定,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 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請詳細解釋建築法所 稱建造,係指那些行為?並請說明依建築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未 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有何處罰規定?(25 分)
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請詳細說明廣告分為那幾種?並 說明其主管機關為何?(25 分)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主要計畫經公布實施後,當地直轄市、縣(市)政 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就優先發展地區,擬具事業計畫,實施新市 區之建設。請分別說明何謂優先發展區及新市區建設?並請說明新市區 建設之事業計畫應包含那些項目?(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防火構造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1,500 平方公尺 以上者,應按每1,500 平方公尺,以具有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 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防火設備並應 具有1 小時以上之阻熱性。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及建築法規定,分別說明 下列事項:(每小題5 分,共25 分) 何謂防火構造? 何謂建築物? 何謂總樓地板面積? 何謂防火時效? 何謂阻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