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考古題

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官方試題 PDF

國籍法第6 條第1 項「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其認定標準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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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喪失之事由為何?請分別舉法條說明之。(25 分)

第3題

姓名條例第9 條規定,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得申 請改名。其立法理由為何?若申請改名結果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 字完全相同,戶政機關得否撤銷其改名?(25 分)

第4題

A 國繼承法規定,被認領非婚生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的二分之一。A 國人甲於我國死亡後,其於我國所認領之非婚生子女乙主張就甲於我國 遺產之繼承,應適用我國法,並認為A 國法違反我國公序良俗不應適用。 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