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僑務行政(選試法文)考古題

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僑務行政(選試法文)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3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1949年以後,泰國北部僑民和中文學校多半比較支持中華民國,為何有此 現象?其歷史發展如何?臺灣各界曾經給予那些援助?(3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歷史淵源:1949年後,原駐雲南的國軍第8軍、第26軍殘部退入緬甸撣邦,1953至1954年部分撤台;1961年第二次撤台後,段希文第5軍、李文煥第3軍等仍留泰北清萊、清邁山區,建立美斯樂、滿星疊等聚落。這批「泰北孤軍」及其眷屬,成為日後泰北僑民與華校支持中華民國的核心社群。
  • 二、認同基礎:其支持中華民國,源於反共政治社會化、雲南同鄉與宗族網絡、對台灣援助的感念,以及冷戰下「自由中國」的象徵連結。華校長期採用台灣編印教科書、注音符號與國語教學,教師多曾來台研習;加上僑生回國升學制度,使「中華民國—中華文化正統—僑教」三者相互強化。
  • 三、歷史發展:1950年代孤軍在滇緬邊區游擊;1960至1970年代協助泰國政府清剿泰共,換取居留與合法地位;1970至1980年代難民村形成,中華救助總會發起「送炭到泰北」;1990年代以後華校復興,僑委會將其納入僑教輔導;2000年代以後轉向數位華文教育與僑生人才培育。
  • 四、台灣援助:政府方面,僑委會提供教材、教具、經費補助、師資培訓與巡迴教學,並輔導僑校立案;教育部與僑委會辦理僑生回國升學及獎助。民間方面,中華救助總會救濟難民村,慈濟基金會1995年起推動「泰北三年扶困計畫」,另有醫療團、農技團、認養學校與志工服務。
  • 五、限制與轉變:泰國同化政策、華校師資老化、經費不穩,以及中國大陸經貿與教育資源的競爭,使泰北僑教面臨挑戰。台灣的援助宜由「救濟型」轉為「合作型」,強化師資培育、數位教材、僑生職涯連結與在地夥伴關係,以維持長期影響力。

第2題

長期以來,僑務委員會為全球華文學校提供各種師資來源,近年來更利用 網路協助教師,請舉例說明,早期和近年來各種措施的執行情形?(30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早期政策背景:1950至1980年代,僑委會以「保僑、護僑、育僑」為核心,面對東南亞華校師資短缺與政治封鎖,採取「教材供應、師資派遣、回國研習」三軌並行,並以中華函授學校、廣播教學補足偏遠地區資源不足。
  • 二、早期具體措施:僑委會編印《國語》《生活與倫理》等教科書,無償或補助供應僑校;遴派巡迴教師與僑校教師赴海外任教;在台舉辦海外華文教師研習班;補助僑校聘任教師;鼓勵僑生回國升學、畢業後返僑居地任教;中華函授學校開設師範科,中央廣播電台海外部製播華語教學節目。
  • 三、近年數位措施:2000年代建置「全球華文網」,整合教材下載、教學影音、線上研習與教師社群;推動遠距同步教學與「線上備課」,並編製《學華語向前走》《來!學華語》等數位化教材;疫情期間擴大線上師培與教學觀摩,突破時差與旅行限制。
  • 四、近年師資培育:僑委會每年選送海外教師來台參加研習,與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大學、高雄師範大學等校合作開設華語文教學課程;推動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與 TOCFL(華語文能力測驗)連結;遴派文化教師、民俗技藝教師,並培育在地種子教師,以降低對外派師資的依賴。
  • 五、執行困難與建議:數位落差、時差、網路穩定、教材在地化與師資老化仍是瓶頸。建議建立區域師資中心、採混成學習(blended learning)、發展雙語與專業華語教材,並將線上研習時數納入認證,以提升參與誘因與教學品質。

第3題

僑務委員會近年來致力於與產業界、學術界合作,推動更多服務,請說明 以下各項措施首次推行的時間、合作的對象,以及其功能和作用:(每小 題10分,共40分) 「i 僑卡」 法律諮詢服務 僑界急難救助協會 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整體趨勢:僑委會近年由「單向服務」轉向「平臺治理」,透過與產業界、學術界及僑界網絡合作,將僑務服務嵌入金融、法律、急難救助與人才媒合體系,形成跨域服務生態系,並以數位工具擴大觸及。
  • 二、「i僑卡」:約於民國108年(2019年)首次推行,由僑委會主導,結合金融、電信、交通及特約商店等合作單位,採虛實整合方式發行。其功能在於僑胞身分識別、僑務資訊與線上申辦、消費優惠及急難聯繫,並作為僑委會推動數位服務的單一入口。
  • 三、法律諮詢服務:約於民國107年(2018年)開辦,僑委會與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合作,透過電話、視訊或書面方式,提供海外僑胞免費法律諮詢。其作用在協助處理投資、契約、婚姻、繼承、不動產及勞動爭議,降低跨境訴訟風險與資訊落差。
  • 四、僑界急難救助協會:約於民國106年(2017年)起輔導僑界成立,首波設於東南亞(如越南胡志明市),由僑委會、駐外館處、僑團、台商會及慈善團體協力。功能包括急難事件通報、慰助、醫療轉介、災害救助與協尋,補強政府救援的在地即時性。
  • 五、全球僑臺商人才平臺:約於民國110年(2021年)推出,僑委會與國內人力銀行及大學合作,建置僑臺商徵才、僑生就業媒合、實習與人才庫。其作用在串接僑臺商企業需求與台灣青年、僑生職涯,促進產學合作與海外人才循環。
  • 六、綜合評析:四項措施分別對應「身分服務、法律保障、急難安全、人才媒合」,共同構成僑務服務網絡。惟首次推行時間與合作對象應以僑委會年報及最新公告為準;考生作答時宜寫出年度、合作單位全稱及具體功能,並避免混淆「首次」與「擴大辦理」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