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考古題

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何等資格之一?並 請進一步說明各該資格之意涵。(25 分)

第2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公務員如認為長官命令違法,是否負服從之義 務?如不同長官命令內容有別,應服從何等長官之命令?(25 分)

第3題

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建置之公務人員權益救濟途徑為何?其提起之要件 分別為何?(25 分)

第4題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考績分為那三種?其各自之意義 為何?同法所定之平時考核的獎懲種類為何?(25 分)